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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委员的这三条提案没有跨界,而是都与其职业军人的身份非常匹配。具体内容是【1】:
(1) 将一些军衔分开:文体军人的标志符号,服装、领章、领花和资历章等,应和军队有些区分,当然可以仍是姓军,但应该融入文体元素。
(2) 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 将国家海岸警备队的职责定义为:保卫国家的内海水域、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海洋生物资源,并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领域的活动实施国家监督和保护。组建国家海岸警备队将使中国在领海的执法维权斗争中有更大回旋余地和有为空间,同时也与国际接轨。国家海岸警备队属于准军事部队,与国家的海军力量在任务上既有重合又有分工。前者主要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后者主要执行军事威慑和反侵略作战军事行动;前者主要担负领海执法任务,后者主要担任领海维权任务;前者活动区域主要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后者活动区域可延伸至大陆架以外,担负维护海上战略通道安全和海外国家利益安全的任务。“应像抓航天航空事业一样重视海洋事业,成立国家级的海洋规划、协调、指挥机构,全国人大应制定相关的法律。”
(3) 设立南海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政府的表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这是按照国际法和海洋法提出的。解决领土问题,不能完全依靠军事解决,但军事可以做后盾。罗援建议,用五个存在突显主权归我:
第一个就是行政存在,罗援建议,在南海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同时在东沙、西沙、南沙设县,任命行政官员,而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政协委员要到南海巡视,这能体现我们的行政管辖权。
第二个是法律存在,南海九条断续线,要尽快确立其法律地位。
第三个是军事存在,中国要在能够驻军的地方驻军,不能驻军的地方要设立我们的主权标志,比如立权碑、国旗等,同时要让我们的军舰对这些地方进行巡逻。因为这是中国的边疆领土,应该有国防存在。
第四个是经济存在,罗援建议,鼓励中国渔民,到南海去渔业作业,居民要去南海生活生产,中海油和中石油在南海开展勘探平台。罗援说,现在的主权概念也要拓展,除了领土领海岛礁外,还要有海上的浮动国土,勘探平台就是浮动的国土。
第五个就是舆论存在,一个岛屿的归属,国际法上明确具备四大要素,谁最先发现,谁最先命名,谁最先管辖,国际上是否予以承认。罗援说,最先发现这个方面,中国有历史记载,最早在中国的汉朝志上就有“千里长沙”的字句。最先命名方面,中国在1932年、1935年,对南海的132个岛礁给予了命名。实施管辖方面,中国抗战结束以后,根据开罗宣言等,当时有高级官员去南海巡视,这个人就是林则徐的后代。国际认可方面,从统计来看,国际社会有200多个权威百科全书和地图,都把南海南沙划入中国的疆土之内。
罗委员的三个提案,很有价值,对军队正规化建设、国家领土和主权的保卫及国家海洋权益的保障都非常有重要,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当然同时也具有点儿“可炒作性”的潜力),显然也是罗委员长期研究和思考的结果。当然,这样的提案如果在平时打个报告上去,可能会淹没在众多文牍之中,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在“两会”期间以正式的提案形式提交,并被媒体报道、被群众广泛关注,效果自然大不相同,如果能够获得多数代表和委员们的支持,将有助于尽快实施。别的不说,仅就南海领土领海问题而言,其实已经时不我待了。
其实“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提案和发言,应该是在平时多调研和思考的结果,要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而不能在召开“两会”期间才忽然“突发奇想”,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注意而搞些很“雷人”的作秀。人大代表要真的代表人民去立法监督,政协委员也应该真的去协商政治。
【本文已在《中国科学报》发表】
参考:
【1】 http://wei.sohu.com/20120306/n336803857_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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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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