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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奇怪的疑问评论中网友tianshantonglao 2011-6-20 21:45 说:
老邪将个税起征点引入你的地理学的“尺度”本身就是典型的书生式参政,按你的尺度来办精度是大大地提高了,但可能没有什么可操作性。比如同一个江苏省,苏南 和苏北就差得不是一点点,同样广东省的珠三角与粤北差的也不是一个数量级,甚至同一个专区也贫富不均。俗话说得好“水清则无鱼”,这里更需要的可能不是你 的“尺度”而是“模糊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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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按尺度学来办精度是大大地提高了,这比宋敦江网友对地理尺度的概念进了一步。但是其可操作性并不是什么书生式参政。很简单,很多现代国家并不把“一个国家的税收应该统一”作为国家统一的标志,而是只要一个地区有自己的议会,就可以自行决定本地区地方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这就是从哲学上承认了地理尺度原理。比如美国,就分联邦税,州税和市税,长期以来其可操作性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以这次个税起征点的大讨论为例,其实全国(不含台港澳)是一个尺度,在这个尺度上,可以决定一个超宽松的个税起征点,比如说,月入一万元。这样很多西部省根本就不会征得什么个税,也就分不到个税收入。但是,西部的省份可以自行规定自己的相对宽松的省个税起征点,比如说,月入三,五,八千元。然后,各县自行规定自己的县个税起征点。这样国家根本不用管各级地方个税起征点,只管好干部,不横征暴敛地方个税来搞腐化即可。
还是希望哲学家也来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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