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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2日上午10:30,在三峡大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应急管理研究组成员刘斌作了题为《应急管理过程监督与事后奖惩》的报告。
报告分为以下几部分:过程监督定义、过程监督必要性、应急管理监督面临问题、监督体系、监督过程分析、监督后的奖惩机制、奖惩意义、奖惩机制原则性机理、应急管理奖惩详细情况分类和应急管理奖惩排序。
刘斌首先介绍了过程监督的定义和必要性:一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二是应把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督,未亡羊先补牢。接下来,他向大家说明了应急管理监督现在面临的四个问题:研究缺失、法制缺失、机制缺失、人才缺失。监督包括舆论导向监督、法制法规监督、应急物资监督、应急技术监督、协调管理监督。他详细介绍了各个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在监督过程分析这部分中,刘斌认为应急管理监督目的是为了防怠减漏排偷,监督可分为预防准备监督、处置恢复监督以及事后处理监督,其中事后处置监督是目前最一般的监督。监督后的奖惩对于提高各部门的执行力有重要意义,它具有及时性、一致有据性和合理性等特征。从结果、阶段、性质这三个角度可以对奖惩进行不同的分类。
最后,刘斌通过图示的方法详细介绍了应急管理奖惩情况分类。从成本和目标两方面可以将应急管理分为低成本完成应急目标、高成本完成应急目标且减缓损失价值估值小于成本、高成本完成应急目标且减缓损失价值估值大于成本等8类。对这些类别可以进行不同的奖惩,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各种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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