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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SCI历来有三种不同的声音,一种是为SCI高唱赞歌的,另一种声音是对SCI恨之入骨的,还有一种声音是折中的,认为SCI无罪,罪在看SCI的方法,现在看来最后一种声音似乎开始占主流。SCI的确无罪,人家洋鬼子本来也不是为你中国人发明这个东东的,SCI被中国人奉为至宝大概也是洋鬼子们始料不及的。
你一旦质疑SCI,马上就会有人反问于你:“除了SCI,你还有什么更高明的考核办法?”这个问题问得好,问题就出在考核上,为什么一定要进行考核?有人或许会说:“不考核就会养懒汉。”那么这种考核带来的后果又是什么呢?剽窃、造假的深层次原因到底是什么?普林斯顿有个得了数学史上前无来者的菲尔兹奖(得奖年龄超过了四十岁)的数学家威尔斯(Wiles),他为了那令无数人寝食难安的费马大定理沉寂了八年之久,如果生在中国,这八年他该怎么过呢?他可以得菲尔兹奖,但按照中国的评价指标,他未必能拿到中国高等院校的相应岗位。当然,如果一个人沉得住气,宁愿放弃尘世间的一切俗事,甘愿清贫,那么只要他能拿到菲奖或诺奖,在他得奖之后自然能把失去的一切补回来。问题是,这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谁能保证一定能咸鱼翻身呢?万一啥也做不出来怎么办?自己吃苦受累不说,家人也得跟着遭罪。北方某大学数学学院有个老师,一生陶醉于庞加莱猜想,几近走火入魔,可惜壮志终究未能酬。幸运的是他早生了若干年,倘若是现在恐怕职称问题都难解决。
科学本在于探索,既然是探索就有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如何评价探索的成功与失败?按照预设的目标论吗?但谁都知道,研究的结果也许会与预先的设想大相径庭,甚至可能最终什么都得不到,如何评价这种失败的探索?有些研究可能需要穷极一个人一生的精力,你总不能指望他只凭一个项目的支持就能完成吧?而如果你给研究者设立了一个大项目,研究者拿了那么多的钱,最终总得给个交代,怎么办?于是乎就只好各显神通了。
我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科研现状,不在于如何改善评价指标,而在于还科技人员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让科技人员可以衣食无忧地进行学术探索,只有在一种无为而治的状况下才有可能让研究者开启广袤的思维空间,从而达到理想的研究状态。不必担心会不会养懒汉,无心于研究者可以专心于教学。可以给研究人员规定最基本的研究任务,但不必把研究人员分成三六九等,真正取得重要成果者给予奖励(当然这种奖励不是由自己申报),研究基金也没必要分得那么细,像基金委那样分成重点、面上、杰青就足够了,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获得基金的资助。评审的程序或许有可以改进之处,尽量避免两位大牛认为的“中国传统文化”对基金申请的影响。
基金改革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绝不是我这样的草民三言两语可以阐述清楚的,一管之见无力改变现实,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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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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