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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又见强拆!
刘长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09年底的发布,似乎注定了征地与拆迁必将会成为2010年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最热点的社会问题之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幕幕强拆的悲剧与闹剧纷纷登场。
近年来,面对强拆所引发的各类悲剧,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而2009年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显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布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历经近1年的时间之后,我们等到的并不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正式出台以及其在阻止强制拆迁以保障被拆迁户合法权益方面应有作用的发挥,而是一个又一个强拆悲剧与闹剧并尤其是悲剧的发生。法治文明在我国的一次次倒退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
笔者以为,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主旋律而法律注定将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情势下,拆迁作为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及广大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大事,理应由法律来加以引导与规范。法律是规矩,是绳墨,是抵制野蛮和引导拆迁走向理性的重要保障。拆迁只有依法进行才能够真正做到维护好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保障拆迁顺利、有序的进行,不然,我们将很难避免一个又一个强拆悲剧的再次发生。2010年以来不断为各类媒体所报道的一幕幕拆迁悲剧无疑是最好的注脚!在这种背景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应当尽快出台,而对于违法强拆的野蛮行为,也应当依照这样一部条例给予严惩。这是减少强拆悲剧重演的内在需要!
强拆,又见强拆!
感慨,再次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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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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