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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与“独善其身”

已有 2587 次阅读 2010-10-14 20:52 |个人分类:经济真相|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房价, 地震, 世博会, 财经, 独善其身

 人生活在环境中

  公元前254年的一天下午,阳光暖洋洋地照着。30岁的李斯在楚国小城上蔡,当一名仓库管理员。有一次,李斯看到厕所里的老鼠在吃脏东西,每当有人或狗走近,就吓得抱头鼠窜,惊慌逃跑。当他走进粮仓,看到仓库中的老鼠在偷吃屯积的粟米,毫不担心人犬惊扰,吃得好,睡得饱。
  同样的老鼠,难道厕所里的老鼠比较愚笨、比较胆小,仓库里的老鼠比较勇敢、比较机灵吗?都不是。李斯领悟到职场的真理,他感慨地说,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决定于自己所处的环境。环境不同,生活品质就不同,尊严卑屈的程度也不同。李斯就此领悟,人一定要待对地方。战国时,张仪提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要想得到名声,就要到朝庭,要想得到财利,就要到市场。
    厕所与粮仓决定了老鼠生活,环境决定一生。以上是说讲人可以选择环境。然而,有时人不得不呆在某一环境下,每个人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选择做什么?事实上,环境给人的选择并不多。

人的选择并不多

     在小时,我们都学过狼与小羊的故事,我们都善良之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毛主席当年的话,掷地有声。在这里,我要讲述一个真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可能,善良之心是奢望。在世界上,只有两种结果:你要么成为羊,被狼所欺;要么成为狼,以吃羊为生。
   在非洲草原上,绝对不存在一种独善其身的生物。你要么是食肉动物,要么是食肉动物的粮食。
    在吴思《血酬定律》一书中,有一篇介绍“谦德庄”,勾画出当时一强人——李珍——运筹经营,凭借暴力定分立规,发财致富的故事。
    在整个故事中,最抢眼的冲突,要数李珍斗曹八。用李珍的话说,这关系到保安公司能不能干成。曹八养房吃租,又有些势力,房客不敢赖账,自己经管房产自然合算。李珍横插一手,非要代收代管,这分明是硬抢。曹八有三条路可走:1、与李珍对抗,自己也干保安公司,代收代管;2、对抗,独立于事外;3、顺从。第1 条路是自己“当狼”;第2条路是选择“孤身事外”;第3条路是“当羊”。
    第2条路是我们常常被教育的角色。对抗,每月可以少损失一百块大洋。风险呢?李珍派二十多个流氓来曹家闹事,将造成多大损失?这取决于闹事者打算闹到什么程度,闹多久,是伤人还是毁东西。无论如何,损失必定超过每月一百大洋,不然就失去了威慑力。在不知道对方来多少人闹,什么时候来闹,闹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曹八只有多花钱雇人保护策。设身处地替他想想,雇一个还是二十个,雇一天还是雇一个月?花多少钱?合算不合算?
    曹八无论如何算,他选择第2条路都不合算。他光想到了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李珍的损失。假定曹八赢了可以节省每月一百大洋的“代理费”,李珍栽了不仅拿不到这一百,还可能失去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代理费。再说,曹八即使输了,不过输掉一笔代理费,大部分房租仍在,李珍输了却要一无所有,只能背水一战。曹八博的不过是那点钱,李珍除了博钱,更多的钱,还要博前程,博活路,这简直就是博命。曹八打算为节省一点“代收代管费”而博命吗?
    曹八选择了第2条路,如果失败,最多失去100大洋。李珍如果失败,那就是失去几百大洋,失去前程。从这个角度来看,李珍为了保证自己成功,愿意下更大的注。因此,除非曹八有什么特别的后台,否则只能失败。

    假如选择第1条路,曹八与李珍对着干,自己也办保安公司,收集地痞。那么曹八就成为了狼,两者收益与损失相同。然而李珍一直是地痞,而曹八却有点好名声,没有干过这等缺德事。在竞争过程中,李珍的成功会大于曹八。
    因此,从竞争环境来看,曹八不愿意成为狼,命中注定只能成为羊。在市场的环境下,同样如此,“独善其身”并不是可能的。中国的“独善其身”文化完全不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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