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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学生我们已经找专家鉴定了他的文章,这有个缘故,该研究生在过去的两年中发生过许多的故事。也许是因为在社会上混了几年的原因,他把撒谎当成了家常便饭,不把事实摆在他的面前,他绝不承认。有一次,他的事甚至惊动了学校有关部门及相关校领导,学校还委派了由研究生处、我院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小组专门去到他的老家,虽然最终事情被摆平了,但我们由此对该生也有了点担忧。就在那个问题的处理过程中,该生跑到我的办公室,拿出两条中华香烟,我立刻将脸沉了下来:“你现在把东西拿走是一个性质的问题,把东西留下又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接着,我平心静气地和他攀谈了起来,他也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撒谎更是不对的,以后一定汲取教训,这次彼此倒也谈得比较愉快。凭良心说,无论是对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学院一直本着爱护学生的目的为学生考虑,遇事能不处理尽量不处理,但如果情节太过恶劣,我们还一味的姑息迁就,不仅会害了他们,更会影响整个学院的风气。也许正是由于我和他之间有过这段故事,他才对人说我对他有成见,想整他。
按下该生往日的故事不表,话说我们将材料交到相关部门,紧接着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当年的学位授予问题。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讨论到这位研究生的时候,相关部门的领导拿出一份申诉书来说道:“我们接到一份学生的申诉书,经审核觉得他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不知为什么数学学院没有通过该生的学位”。我强压着胸中的一团火,答道:“这就奇怪了,你为什么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上来就提学生的申诉书,学生写申诉书总得有个缘由啊,我们给你们的专家鉴定意见呢?难道你们没看?”对方说道:“我们没看到啊?”我一下大怒,拍案吼道:“岂有此理,我们专门派人给你们送去,而且你们的人还签收了的,你敢说没看见?”该部门的另一位领导从他面前的信封里把材料拿了出来,所有材料都在里面。
我把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向委员会做了陈述,最后顺便提出了质疑:“我们感到很奇怪,学院一直将材料压着,并多次做工作,希望学生能主动将论文撤回去重写,学生就是不撤,可材料送到研究生处后不过个把小时,学生便来要求撤回论文,他现在想撤也不能找我们撤呀。”那位领导答曰:“我们没告诉他呀。”我呲之:“要不要把学生喊过来对质?他亲口告诉我是你们打电话告诉他的。”对方又说:“我跟他可没什么关系。”我意味深长地说道:“这个我们不清楚。”
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发表了意见:“事实很清楚了,我觉得还是应该尊重学院分委员会的意见。”学位委员会讨论的结果可想而知。
事情并没有结束,那位家长再次来到学校与我纠缠,我告诉他:“你们该冷静地对待这件事,也许他还有一次机会,但决定权不在我们学院,你们可以与校方商量一下,如果学校允许他重新答辩,我们没意见,学院能做到的也就这些了。”
几个月后,该生重新参加了答辩。
后记: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比写出来的要复杂很多,我只想告诉大家,处理学术造假或剽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它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会使尽浑身解数拼命为自己解脱,试问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一件与自身利益无关的造假或剽窃事件去冒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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