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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2新注:此文曾经是针对民科,而我现在感觉是,那些趾高气扬的官科更不怎么让人相信了,而科网一些自称民科某些人,倒是秉承了一些科学的精神气概。
参见楼下杨玲的评论:“民科”中有具有科学精神的,“官科”中也有不具备科学精神的。后者更隐蔽。
这里保留原始思考,还请大家主要思考其中道理,而非其它……
将一个科学人视为骗子,我以为是组织的基本考验,这种拷问,不仅应该来自外界,也同时应该来自内心,我们也应该时常扪心自问,我们做了多少掩耳盗铃之事!
我不太相信民科的源自很久以前:有一天接到了一篇市科协转来的文章,推来推去要证明楞次定律是错的,也画了很多图,没看懂,不知道他到底依据什么,什么逻辑,其中虽然绝无高深道理,顶多用到高中物理,但我实在没有精力和热情去批驳这个东西,总之后来就放给别人不理了。
后来也看到了很多“玄”的东西,我总不相信它们会是科学,因为我认为:基础不可验证,自圆其说其实是很容易的,比方你假设“上帝存在”“但上帝绝对无法被世人看见”“上帝是万能的”以此推演下去,推演出的整个宗教你是很难用实验或逻辑去推翻的。我并不是想说宗教一定不对,我只是说宗教不是科学。
科学一向是很“门儿清”[1],不搅和些说不清楚或不可能说清楚的事情,科学也从来没说自己现在无所不能了,不能解释的事情还很多。
只是有时候公众非要说科学是万能的,或者某人说自己是万能的。倒不是不可以相信,只是“特别异乎寻常的声明需要有特别坚强的证据支持”[2],拿不出特别坚强的证据来,还要一身正气的指责别人,当然就不要怪别人不高兴了。
王小波有个笑话,是针对伪科学的骗术的,讲给真正的科学家听:
科学家声称自己发明、发现了什么,都要主动接受别人的审查。我们知道,司法上有无罪推定一说,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先假设他是无罪的,用证据来否定这个假设。科学上认定一个人的发现,也是从他没发现开始,用证据来说明他确实发现了。敏感的读者会发现,对于个人来说,这后一种认定,是个有罪推定。
举例来说,我王某人在此声明自己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我当然不是认 真说的!),就等于把自己置于骗子的地位。直到我拿出了证明,才能脱罪。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我劝读者不要轻易尝试。
关心“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的人都知道,像药片穿瓶子、耳朵识字这类的事,有时灵,有时不灵。假如你认真去看,肯定碰上他不灵,而且也说不出什么时候会灵。假如你责怪他们:为什么不把特异功能搞好些再出来表演,就拿他们太当真了。仿此我编个笑话,讲给真正的科学家听:有一位物理学家致电瑞典科学院说:本人发现了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实现受控核聚变,但现在把方法忘掉了。我保证把方法想起来,但什么时候想起来不能保证。在此之前请把诺贝尔物理奖发给我。当然,真正的物理学家不会发这种电报,就算真的出了忘掉方法的事,也只好吃哑巴亏。我们国家的江湖骗子也没发这种电报,是因为他们层次太低。他们根本想不到骗诺贝尔奖,只能想到混吃混喝,或者写几本五迷三道的书,骗点稿费[3]。
其实我没有搞清楚现在的民科是不是前进了很大一步,已经接近科学了,还是更加貌似科学了,只是任何时候科学需要的是证据,如果只是换了马甲登场,那就不要怪有人要看马甲后的真面目,也不要厚着脸皮大叫着非礼。
[1]王小波《知识分子的不幸》
[2]曹天元 《上帝掷骰子吗-》p174
[3]王小波《生命科学与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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