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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在建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在施工和使用期均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但这对未纳入强制性安全质量监管的乡镇自建房目前可以考虑例外,其事故责任定性和追究将会有本质性的区别。
对石家庄近日倒塌的在建房屋,在雷击说的同时,对该房屋的属性也出现了多次值得令人关注的变化: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05/205316072637s.shtml
中新社石家庄八月五日电 (记者 鲁达 牛琳)五日晚间,石家庄塌楼事故再次出现“戏剧性变化”。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新闻发言人透露,警方目前已控制了石家庄塌楼事故的三名责任人,坍塌楼房所处石家庄市腾飞玛钢有限公司的企业账户也被冻结。
据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高敬国透露,警方依照法律程序对该公司厂长兼法人代表闫灵琴及其爱人、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南石家庄村村支书张建辉进行了控制,该公司的企业账户也被冻结。同时控制的还有承揽该楼房施工工程的“包工头”,施工方的资质问题目前正在调查。
此前,坍塌楼房的性质几经“变脸”,致使石家庄塌楼事故的情况一度变得“扑朔迷离”。对于由“在建厂房”变为“在建民房”的说法,高敬国表示,倒塌的楼房系私人用房,产权归石家庄市腾飞玛钢有限公司厂长兼法人代表闫灵琴所有。至于房屋用途,高敬国转述了闫灵琴本人的说法,“还没有想好,可能用来住,也可能用做‘门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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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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