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明抢明夺:光天化日之下,明抢明夺,无人问津。稍一反抗,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轻者伤及筋骨,重者命赴黄泉,小偷何其猖狂!
小偷入室盗窃:某外国友人到我国访问,看到好多住房的窗户上都装有护栏,以为是监狱,便问:你们这里的犯人这么多呀?陪同人员哑口无言……。窗上的护栏哪里是关犯人的呀?分明是防小偷的!
小偷行盗后自伤后状告失主:……“有人偷车”,并立即雇了一辆“摩的”追赶逃跑的偷车人。偷车人骑车拐上了机动车道,“摩的”也随着驶入机动车道。就在这时,前面的偷车人骑着自行车突然和一辆大货车撞在了一起。尽管大货车司机紧急刹车,但车祸还是在瞬间发生了……。偷车人叫方银菊,今年28岁,交警给她做了两次笔录,两次她都承认了自己偷车的行为。方银菊为治病已经花了9万多元。她认为这笔巨额的医疗费应该让追赶她的失主、大货车司机和大货车车主共同承担;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丢车的人以及大货车司机、大货车车主一同推上了被告席……(小偷为什么敢告失主!)
打几下小偷还要坐牢、赔钱:31岁的龚启华某日下午2时许在邻居家打麻将,突然听到停在楼下的摩托车警报器响了,他出门一看,发现一男子正在撬摩托车锁。龚冲下楼抓住小偷,并将其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随后,龚启华和邻居一起将偷车男子扭送到派出所,此时,小偷蹲在地上叫喊肚子疼。民警遂将小偷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其腿上、腹部多处青紫、淤血,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花去医药费1500多元。“小偷应该由司法机关处置,抓盗人不能滥用私刑。”(司法机关处理得了吗!)民警介绍,因龚启华打伤了小偷,根据《治安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5天,并责令其全额负担医药费。
上周本研究组一工作人员的钱包被小偷光顾……
近年来,本人三楼的家及左邻右舍几乎没有不被小偷光顾的……
入室行窃,明抢明夺,如此猖獗,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对小偷如此宽容!小偷之所以这么猖獗,据说小偷被抓后受到处罚的付出成本远远低于其偷盗所得。笔者认为,小偷的危害已经远远超出原有“小偷”的范围,已经成为危害全社会正常人生活的公害!希望在春节来临之际慎防小偷,愿大家过一个安心、舒心的春节!同时也希望大家呼吁法律界,呼吁政府,唤醒公民,对小偷有一个重新认识,一起来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
随手在网上链接了几条新闻:
抢劫男子持刀与警方对峙(http://news.sohu.com/20081228/n261457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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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03950-210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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