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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类人才:50岁以下的博士;
二类人才:50岁以下的教授;
三类人才:40岁以下的硕士;
四类人才:40岁以下的副教授。
一、住房补贴(安家费)
一类人才:人民币20万元,分10年付给,其中第一年付给人民币10万元;
二类人才:人民币10万元,分10年付给,其中第一年付给人民币5万元;
三类人才:人民币4万元;
四类人才:人民币2万元。
二、科研启动费
一类人才:视科研项目情况在10万元以内安排;
二类人才:视科研项目情况在5万元以内安排。
三、其它待遇
(一)一类人才和二类人才每人配备一部台式工作电脑,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配备实验室;
(二)一类人才、二类人才的配偶可安排工作;
(三)凡引进的人才均可参加学校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其中,一类人才可直接遴选为校级学术带头人;
(四)以上引进的各类人才同时享受学校给予的高学历、高职称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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