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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实施。这是自2012年以来我国首次全面提升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标志着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从“攻坚”迈向了“持久战”的新阶段。
此次标准修订以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二级限值从35微克/立方米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为核心牵引,同步提高了对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相关指标的限值。如何理解和认识这次标准升级?

对标国际,我国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翻一番的同时,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59%,创造了近年来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纪录。特别是“十四五”期间,我国GDP增长30%,PM2.5浓度下降20%;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量从206个增至246个,增幅达20%。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9.3%,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三项指标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优水平。
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政策和措施。五年来,我国累计压减煤炭产能10亿吨、钢铁产能3亿吨、水泥产能4亿吨,完成9.4亿吨粗钢、3.6亿吨焦化、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我国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近3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超过50%。在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585亿元,带动总投资超3000亿元,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2万个。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虽然时有冲突,但经过努力,是可以做到协同发展的。中国的实践证明,我们确实做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空气质量改善的“双赢”。
此次标准修订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国际空气质量标准的普遍升级。202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更为严格的《全球空气质量指南》,将PM2.5年均浓度指导值由1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5微克/立方米。根据生态环境部调研数据,2022年全球194个国家中,126个国家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国此前执行的PM2.5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在全球排名第76位,仅高于印度和埃及。此次将PM2.5年均浓度收严到25微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版《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第二阶段过渡值相当,总体处于全球中等水平。
我国在发展进程中,坚持了以人为本的初心使命,通过不断改善提升空气质量来保护人民健康;同时,我国立足发展阶段、产业布局、资源禀赋、人口规模等基本国情,不盲目追求国际最严水平、过早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
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气候,适应气候变化“新常态”
我国空气质量深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沙尘天气是空气质量治理中不可回避的“先天因素”。就在新标准发布前夕的2月下旬,受蒙古国南部和中蒙交界地区起沙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出现大范围沙尘天气,5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10浓度达到短时重度或严重污染水平,部分地区PM10小时浓度峰值超过3000微克/立方米。从天气气候条件角度分析,近期沙源地降水量明显偏少,蒙古国南部和中蒙交界地区降水量相较于常年平均偏少50%以上,地表干燥疏松,为沙尘天气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这种自然本底状况会对空气质量造成直接影响。
以2025年为例,刨除沙尘影响后,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从实际监测的约88%提升至89.3%。这也解释了为何我国在设定空气质量目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沙尘等自然因素带来的短期波动,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
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全球平均气温持续增暖的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频繁,给空气质量治理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冬季的静稳天气易在我国北方地区形成重污染天气条件,使城市PM2.5年均浓度显著升高;而春季的强冷空气则易造成我国大范围沙尘天气,通过大气中颗粒物浓度变化影响空气质量。这是在推进减排工作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因素。气象条件对大气质量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治理成效。
面对这一挑战,我国正在采取措施,加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设。例如,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其中就明确提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到2027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等要求。
把握好发展与治理平衡,渐进推进环境治理
此次新标准实施采取“一次修订、两阶段实施”的方案,体现了政策制定的审慎与智慧。第一阶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执行过渡阶段浓度限值;第二阶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修订后的浓度限值。设置这样的过渡期,可以为各级政府组织制订和实施改进计划留出缓冲时间,为产业结构调整、源头治理减排等治本之策的实施做好准备。修订标准既体现了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和方向,也为最终达标所需的过程留有余地,是实事求是的政策考量。
从实际情况看,如果立即采用新标准评价,全国PM2.5达标城市数量将从271个下降到140个,优良天数比例将从88.1%下降到78.3%。显然这并不是空气质量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在更为严格的评判标准下,对“蓝天”指标的要求更高了。
分区分类施策也是重要考量。对于PM2.5年均浓度高于35微克/立方米的68个城市,要继续聚焦结构减排;对于PM2.5年均浓度介于26微克/立方米至35微克/立方米的131个城市,要利用好过渡期挖掘减排潜力;对于PM2.5年均浓度低于25微克/立方米的140个城市,要进一步巩固达标成果。
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既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的体现,也是未来持续改善的起点。它传递了清晰的远期目标,推动各方面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同时也为结构调整留出充足时间,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木上,以中国自己的节奏和方式,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蓝天白云,正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日常。
《中国科学报》 (2026-03-04 第3版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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