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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包容万物,涵盖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全部存在。若将人类社会理解为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自然界也不应被简单视为孤立“物质”的集合,而应被看作物质与能量间持续互动的关系存在。无论是力学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生态系统中自养与异养生物的能量传递,还是微观粒子间的相互作用、宏观星系间的相互引力,一切存在都呈现为动态的、过程性的相互关系。这些运动中固有、稳定、必然的联系,便是我们所说的规律。现象是规律的外在表现,是规律可被感知的形态。规律则是现象的内在本质,并通过现象展现自身,二者统一于具体事物之中,共同构成我们对事物的认知体系。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其运行都遵循内在的固有规律,这些规律贯穿事物发展全过程,支配着变化的轨迹与形式。
毛泽东主席曾指出,认识事物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将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进而把握其内在实质。现象是事物多变的外部表现,本质则是决定其性质与发展方向的稳定内核。在这一认知过程中,关键在于准确区分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现象层面呈现的往往只是表面的变化,可能源于巧合或诸多因素的干扰;而本质则藏于驱动事物发展的因果链条之中。对现象背后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的辨析,不仅贯穿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也深刻塑造着我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选择。只有准确理解并区分这两种关系,才能透过表象把握本质联系,进而在实践中做出更加理性的判断与决策。可以说,掌握辨析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的能力,是提升认知水平与实践成效的基础。
在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是两个紧密相连却又本质不同的概念。正如“因果必有相关,而相关不一定有因果”,这句话概括了二者关系的核心,及根本区别。若混淆这两者,便可能错失探究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甚至制定出南辕北辙的应对策略。因果关系(causation)指的是两个及以上要素之间原因与结果的必然联系。例如,“血中尿酸水平长期过高会诱发痛风急性发作”,其中“尿酸结晶沉积”是原因,“关节红肿热痛”是结果,二者之间已被临床研究确立为因果关系。由此可见,因果关系强调事件之间存在的内在作用机制,原因事件直接引发结果发生。因此,人们确立因果关系时,需满足可重复性、可干预性与机制必然性,同时原因因素必须发生在结果出现之前,且当原因因素被移除或改变时,结果也随之发生改变。与此相比,相关关系(correlation)是指两个变量之间的共变现象,即一个变量变化时另一个变量也倾向于变化,但这并不意味前者是引起后者的原因。这种同步变化可能是源于真实的因果链,也可能是来自共同因素的影响,甚至纯属为偶然事件。例如,“酒量好”与“身体好”可能呈现某种统计学上的相关,但绝非因果。若将饮酒误作强身健体的方法,反而可能损害健康。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因果关系指向两个事件之间单向的作用机制,一个原因因素导致另一个结果的发生;而相关关系仅描述两种因素协同变化的状态,变量之间并无自变量与因变量的严格区分,且两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对称的。
记得二十年前我刚到广州时,周末偶尔也会应邀去喝早茶。虽说是“早茶”,却常常从清晨延续到中午。席间听老人们漫谈人生,也从他们的闲聊中得知,这些常喝早茶的人群里,有很多人患有痛风疾病。不过,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断定“喝茶导致痛风”。如果误将这样的相关关系当作因果关系,就可能对信息产生误判,甚至做出“不宜喝茶”的荒唐决定。事实上,习惯喝早茶的人,往往属于生活条件较好、年龄偏大的群体,他们通常营养摄入较为丰富,而日常运动量却相对不足。这些因素,应该是血中尿酸水平升高的潜在原因。如果不存在这些因素,仅就喝茶而言,并不会直接引起高尿酸或痛风,类似的例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再有,每逢假期,高速公路上的车流量会显著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也往往随之上升。二者虽然在数据上显示相关,却不能简单归因为“假期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真正引起事故发生的,应该是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车距不足等行为因素。如果所有驾驶者都能够保持安全车距、规范驾驶,那么即便车流密集,交通事故也未必增多。又如,盛夏时节冰淇淋销量显著上升,而夏季雷雨天气也常常伴随雷鸣。但我们显然不会认为“孩子吃冰淇淋是能够引发雷鸣出现的原因”。这两种现象其实都是受到夏日高温及雨季气候的影响,其间的相关关系,并非是因果关系。由此可见,仅凭统计上的相关性,并不足以成为因果推断的理由。
作家高玉宝在《半夜鸡叫》中刻画了这样一个情节,地主周扒皮为了逼迫长工们提早出工,半夜潜入鸡窝学鸡打鸣,引得满窝公鸡随之扑翅啼叫。长工们闻声,只得在星月未落时便下地劳作。这个故事生动地揭示了一个道理:鸡鸣与日出之间,虽存在稳定的先后关系,却并非因果关系。当我们试图判断两个事件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首先要确认参与事件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然而,相关只是起点,绝非因果成立的充分证据。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广为流传“喝红酒能够预防动脉硬化”(Lancet. 1992 Jun 20;339(8808):1523-6.)。当时,这个结论听起来令人振奋,但其结论却存在明显局限性,理由是未能充分考虑受试人群在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社会文化、职业背景和医疗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正因如此,基于法国葡萄园地区居民饮酒习惯得出的观察结果,在其他国家、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中始终无法复现。更是在后来的大规模跟踪调查结果提示,不饮酒者的健康指标整体优于饮酒者。而红酒中所含的乙醇及微量的多酚类物质也并未显示出显著的心血管保护作用。因此,要确立准确的因果关系,除了相关性之外,有必要确认观察其关联性是否受到其他潜在变量的影响。在二十世纪中叶,牛津大学教授 Richard Doll 通过长期研究,确立了吸烟与肺癌之间的因果关系。后续针对英国医生的前瞻性队列研究进一步证实,持续吸烟者的肺癌死亡率显著高于非吸烟者,且平均寿命普遍缩短。这项研究通过剂量反应实验、戒烟后风险下降等临床结果的追踪,以及动物吸入烟草焦油诱发肿瘤的干预实验,有效排除了职业、空气污染等其他因素的干扰,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吸烟导致肺癌”的因果相关性的结论。这一结论也为全球范围内的控烟立法和癌症预防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因果关系不仅体现为事件间的统计关联,更强调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与作用机制的必然性。一旦确认吸烟与肺癌之间的因果联系,我们就可以通过戒烟这一干预手段,有效降低患肺癌的风险。同样,当人们确认空气污染与呼吸系统疾病存在因果关联,便可以通过治理环境来控制和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
当人们探讨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时,常会遇到一种看似紧密、实则“貌合神离”的伴随现象。所说的伴随现象,指的是在主事件发生过程中,在时间或空间上相伴出现的另一事件。伴随现象虽与主事件同步发生,但在本质上既非原因,也非结果,只是一种“随行共现”的影子。伴随现象的典型特征是,缺乏因果链条中明确的方向性,也经不起干预检验,即便我们刻意改变伴随因素,主事件也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举个例子来说,我们常常觉得喜欢唱卡拉OK的人,不仅酒量好、大多唱歌也好。实际上,这三者之间更多是兴趣、场景与社交习惯等的偶然重叠,并不能简单推导出“酒量好等于唱歌好”。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适量饮酒有时通过助兴,有效的激发情绪表达。再有一个容易被理解的例子,在吸烟者群体中,随身携带打火机是常见行为,而这一群体也确实有更高的肺癌风险。但若因此认为“带打火机”是导致肺癌的原因,就显然混淆了伴随现象与因果关系。真正的致病原因是吸烟,打火机只是吸烟这一行为中伴随出现的工具,与肺癌之间并无直接因果联系。理解伴随现象与因果关系的区别,对我们做出合理判断至关重要。若将伴随现象误认为因果关系,就可能导致对信息的误读,甚至引发荒唐的决策。比如,若真的将“带打火机”视为肺癌诱因,就可能出现“为防止肺癌,禁止携带打火机”这样的闹剧。听起来可笑,但现实中,类似被夸大或误读的信息并不少见。
如果将相关关系及伴随现象等误判为因果关系,就容易为表象所迷惑,从而得出肤浅甚至错误的结论。在探索规律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关注事物本身的属性,更致力于理解事物之间关系模式在特定条件下的稳定表现。这是一种以“关系”为核心的认知方式,其强调存在的相互构成性与动态演化特性,从而在更深层次上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发展逻辑。
传统医学中的“治标”与“治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诊疗路径,“治标”着眼于缓解症状,“治本”则致力于根除病因。从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的视角分析,二者在研究思路、干预方式及治疗目标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治标”主要基于症状与疾病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干预。以炎症、发热为例,这些临床表现虽非疾病本质,却与患者的精神状态、器官功能损害等密切相关,因而常成为临床直接处理的对象。使用非甾体抗炎药、退热药等药物,正是通过控制这些与疾病高度相关的症状,实现对症处理、缓解痛苦。然而,相关关系不等同于因果关系。症状本身并非病因,而是机体在多种因素作用下的外在表征。若治疗仅停留在抑制症状层面,疾病可能以其他形式再现。更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症状实为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盲目压制可能阻断自然修复进程,甚至引发医源性损伤。相比之下,“治本”更强调基于因果关系的病因干预,旨在从源头上阻断疾病的发生与发展机制。以Hp胃溃疡(helicobacter pylori-associated gastric ulcer)的治疗为例,早期医学界仅关注胃酸过多与黏膜损伤的相关性,抑酸治疗复发率居高不下,直到幽门螺杆菌被确认为关键致病因素,治疗策略转向根除细菌,才实现根本性治愈。由此可见,因果推断要求通过严谨的研究设计排除混杂因素,确认病因与疾病之间的直接作用机制,从而实施精准、持久的根本性治疗。从“对症”到“对因”的转变,不仅是医学策略的升级,更是从相关思维向因果思维的认识跨越。
当然,在临床实践中,人们需要统筹把握“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的协同价值。高热、昏迷等危急症状虽属“标”的范畴,但因直接威胁患者生命,必须优先干预。同时,系统性相关分析是探索因果关系的重要途径,能够帮助我们在复杂病情中聚焦关键机制,提升诊疗效率。症状作为疾病的外在表现,往往为病因探索提供线索。通过分析相关现象,我们得以逐步揭示潜在的病理机制。因此,“治标”不仅具有临床应急价值,也是通往“治本”的认知桥梁。关键在于明确其定位,将症状干预作为应急或辅助手段,而非治疗的终点。一旦通过因果研究确认病因,就应转向针对性根本治疗,实现疾病的长期控制与彻底缓解。
人类疾病可分为传染性疾病与非传染性疾病等,与传染性疾病相比,非传染性疾病的病因更为复杂,多涉及遗传、环境、生活习惯及心理状态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呈现出“一因多果”与“多因一果”的复杂致病模式。在此背景下,中医理论中的“异病同治”与“同病异治”原则,集中体现了其整体观与辨证思维。与生物医学以“病”为核心不同,中医更强调“病人”作为诊疗的关键,即对疾病某一阶段机体整体反应状态的综合概括。“异病同治”指不同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相同病机时可采用相似治法,其原则是“证同治亦同”;“同病异治”则指同一疾病因患者体质、环境、病程等因素不同而表现为不同证型,治法也须相应调整,即“证异治亦异”。这两大原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辨证论治”的核心内涵,体现了中医重视病人个体差异、动态演变的诊疗思想,与当代精准医学的个体化治疗理念高度契合。毛泽东主席在《矛盾论》中指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矛盾,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它对事物发展起领导和决定作用。这一辩证思想为医学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在临床诊疗中,人们应当以发展的眼光审视病情变化,善于从错综复杂的症状中识别并聚焦疾病发生发展的主要矛盾,从而把握根本病因,实现真正有效的干预。
从工业制造到农业生产,从物理化学到生命科学,对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的辨析,始终贯穿于人类探求自然规律的全过程。尽管人们面对简单事件时或许能够凭借直觉做出因果判断。然而在多变量交织的复杂情境中,准确识别因果关系往往充满挑战。因此,深入探究因果关系不仅具有方法论意义,更是实现“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必然要求。我们唯有善于“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才能在信息洪流的时代中保持理性思考、把握时代脉络,进而有效解决问题并构建科学策略的根本基础。可以说从识别相关走向洞察因果,是认知的深刻跨越,其内涵使我们不再停留于描述“是什么”,而能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从而有益于实现由被动观察到主动干预、在复杂环境中把握方向、制定战略的基础依托,这是不仅是科学素养,更是现代决策者不可或缺的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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