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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常有不解之处,偶尔也略作探求。
清华简《四告•旦告》有“孺子肈嗣,商邑兴反,四方祸乱未定”;此前知道《系年》第三章有“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彔子耿”。说是武王过世之后(周公摄政,引起)管蔡以及武庚叛乱。不过,“兴反”含义不明。
检索“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s://ctext.org/zh”,“兴反”二字连词仅一见于《史记•鲁周公世家》“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相关内容剪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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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强葆之中。周公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
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于今而后成。武王蚤终,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为之若此。”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
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收殷余民,以封康叔于卫。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诸侯咸服宗周。…………
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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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整理者说,“四篇告辞的初步成文,应在告神发生前后不久”,故而《旦告》当在西周初期;而《系年》之定稿晚于公元前380年,则是学界的主流意见,但原始材料的年代不同。总而言之,目前所见“兴反”仅用于西周初期商邑随管蔡叛周。
孤例存疑而“兴反”又含义不明,似可猜测《史记•鲁周公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興反”,乃是“與反” 之讹,即简文传抄或后世雕版时因字形相近而出错——简体字已不能看出。《史记•高祖本纪》有“赦燕吏民與反者”。“亦并与反”就是“也/一起/参与/反叛”,真是文从字顺;而读为“亦/并兴/反” 则有些勉强,虽说 “并兴” 为先秦两汉常用之语,如《礼记》有水旱並興、吉凶並興,《尚书•周书•费誓》“徂茲淮夷、徐戎並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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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而然的推论是,《系年》《四告》用语“商邑興反 ”可疑。笔者曾贴出“清华简《系年》或伪之证据九条”,部分内容写入“清华简或伪之证据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75648-1483284.html ”,不再赘述。仅对《四告》再略作讨论。
《四告》“者魯”5见,而未见于传世文献,但1见于清华简《厚父》。当然,西周用语未能沿用于后世也是很多;不过,六个“魯” 字有4种字形,真是奇怪。其他简文也有不同的字形,下面截图另有4例。
整理者称,周公旦“特别强调要成王「毋违朕言,众余和协」,……”。且不说周公如此出语真是欠妥,想来并非实情;而“ 毋违” 不见于先秦和西汉的文献,仅东汉王充《论衡》7见、《汉书》3见。作为对比,先秦两汉文献“不违”144见,其中《尚书》《论语》各3 见、《晏子春秋》《庄子》各5 见、《左传》8 见、《国语》《礼记》各10 见,等等。
此外,清华简《尹诰》“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也是可疑。先秦两汉文献仅1见“勿违”于汉末《風俗通義•正失》“勿違吾志”。周守晋(2005)统计,出土明确的楚简否定词“勿”仅3例:郭店2见、包山1见,笔者检索葛陵楚简另有1例,总计11组仅4见;而“不”占绝对优势,郭店、包山、九店楚简分别有439、101、52例。作为对比,楚簡帛字典【清華篇】http://cjbnet.org/qinghua/# 前13辑录入“勿”68 例,多为否定词,如第一辑“勿”8 例为否定词、1例为“物”。
《尹诰》有房德邻先生辨伪,理据可信;基于“勿(毋)违朕言 ”的关联,《四告》可疑。
整理者称,《四告》简背有连续编号。……,编连成册后抄写;“四篇告辞的初步成文,应在告神发生前后不久。……在春秋时期,这四篇告辞应被统一加工过,因而注入了春秋时期的一些元素”;而整理者和鉴定专家基于字形判断,清华简的简文抄写于战国中晚期。
不过,《四告》中“我” 12 见,不考虑笔划的差异,字形有五种:简8~13;简18;简20、22;简26;简44~49。《尹诰》和《系年》的“我” 又有不同的字形,故而“我” 在三篇简文中计有七种字形;下方再给出4种,全部清华简中的字形有15种以上。
《四告》中“魯”、“我”字形的差异,难以用材料来源予以解释,而类似的字例很多。战国中晚期的专业抄手真能如此写字?清华简五、六万字,大量异写的文字,其主人是否存在阅读困难呢?至少现在的专家隶定、释读不一的简文很多啊。
笔者目前的认识是,清华简的编者认为“ 勿违 ”和“ 毋违” 出语古雅而弃用“不违”;又参考《史记•鲁周公世家》“淮夷、徐戎亦并興反”而写出“商邑興反 ”,未能注意到“兴反”含义不明或是“与反”之讹;抄手众多,部分抄手不能认识全部战国文字而只是摹写,犹如技校缝纫班同学抄录复杂的数学公式于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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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9-19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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