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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谈到“男尊女卑”的历史,总少不了这段文字,《诗经·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这是一首祝贺周朝奴隶主贵族宫室落成的歌辞。这两句大意是,如果生男孩,要睡床,穿好的衣裳,玩玉璋。如果生女孩,则睡地上,裹个襁褓,玩瓦纺锤。
换个角度,从家具“床”的角度来看看。
《说文》:牀,安身之坐也。…。字亦作床。古闲居坐于牀,隐于几,不垂足,夜则寝,晨兴则敛枕簟。
《释名》(床篇):“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又说:“人所坐卧曰床”。
《说文》:“床,身之安也”。
《陈澔集》:“床,《说文》云:‘安身之坐者。’非今之卧床也。”
意思比较清楚,“床”(牀),起初指古代的一种坐具,后来“床”(牀)
逐渐坐卧两用了。
《孟子》:舜在牀琴。
《商君书》(卷18):“是以人主处匡床之上,听丝竹之声,而无下治。”(匡床,小型坐具床)
《齐物论》:“与王同匡床,食刍豢。”
《太平广记》:(西王母)下车登床,帝跪拜问寒暄毕立。因呼帝共坐,帝面南。
由于礼的制约,使床榻在商周时代未能得到普及,只有身份和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资格使用。直到秦汉时期,人们生活中的坐卧具仍以茵席为主,床榻次之。(见《中国古代的家具》胡德生)
再回到《诗经·小雅·斯干》。
那个时候,作为卧具的“床”尚未普及,而且,卧具“床”用于内室,一般不会载入诗书中的。
诗歌中所说的“床”应该是坐具“床”或坐卧两用的“床”。按当时的礼制,这种“床”只有身份与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资格使用,比如将来有可能当周室君主或侯王的男婴。
《毛诗正义》解释《诗经·小雅·斯干》中男孩、女孩的待遇之别:男子生而卧於床,尊之也……(女子生而)卧於地,卑之也。
如果没有礼的制约,“床”就算是个高档奢侈家具,按周朝奴隶主贵族的财力,恐怕想要多少有多少,不至于把自己的亲闺女丢地上。
从家具“床”的发展角度推断,《诗经·小雅·斯干》所描述的事情发生时期,坐具“床”的使用有严格的礼制约束,不可滥用,而专用的卧具“床”尚未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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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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