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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对企业在主板IPO究竟有多大作用?

已有 388 次阅读 2024-5-31 15:28 |个人分类:经济观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前言

企业在A股主板IPO的影响因素非常多。从上市审核规则来看,主板突出的是“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和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显然,“业务模式”、“经营业绩”、“企业规模”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那么,如何理解“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诚然,前面三个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读企业是否属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但应该有更为具体明确的要素、数据和示例加以准确说明。

在企业上市申请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是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人(企业)的审核问询。问询函通常包括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等方面的细致问题。可以说,问询函较全面反映了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关注点;相应,可以了解影响企业AIPO的影响因素。

当然,每个申请人特点各异,问询函的具体内容也存在差异。但是,证券交易所是根据上市规则制度所提出的问题仍有其共性。就专利对企业AIPO的影响而言,可以通过对申请人问询函来了解,这也是非常新颖、别致而又切合实际的一个途径。

本文内容包括前言、上市规则解读、问询函实例、案例分析和问题思考五个部分。

新“国九条”背景下主板上市规则

A股主板就是沪市和深市两个主板。2024430日,这两个主板都发布了新的上市审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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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审核规则来看,对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额企业,除了强调“行业内具有较高地位”和“经营规模在同行业靠前”,也清楚指出“(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否相对成熟、符合行业趋势、能够促进稳定经营和转型升级”。

同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的表述,不仅理解为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和规模较大,也应理解为(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核心技术和工艺相对成熟且“具有行业代表性”,属于“同行业处于优质”的水平。

由此而言,新“国九条”背景下企业主IPO上市规则,实际上也清楚表明了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明确要求。尽管在表述上,没有使用类似于科创版和创业板更加具体强调“科创属性”和“三新”。

从审核问询函看专利对企业主板IPO的影响

前面指出,审核问询函是审核机构根据上市规则对企业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正式反馈。以下通过企业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两个案例,来具体了解专利(包括知识产权和技术等要素)对企业主板IPO的影响。

案例链接 1 :深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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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审核问询函共计21个问题。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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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的第一个问题“关于行业与业务”,包括若干个具体问题。列举其中两个要求具体回答的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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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 分析

1)“行业与业务”问题旨在反映企业的行业地位及其代表性,能够全面揭示企业的“优秀”内涵及板块定位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2)“优秀”既是一种相对的优势,也是一种比较优势。相对优势体现为一定时间区域和空间区域的优势,具有特定的时空特征。比较优势体现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和收入等核心要素的比较。可比公司主要是国内企业,也可以是国外企业。

3)问询函列举了可用于说明问题的具体指标,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维度。

4)关于专利,问询函的关注焦点是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基础上,要求说明专利的实际运用及其对过去经营绩效的贡献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换言之,企业如果仅仅是“拥有”若干数量的发明专利,或只是“简单”运用而不对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支持,无法支撑企业的行业地位和行业代表性,无法“具体体现”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那么,这些专利只能是“拥有”而已,无法产生真正的创新价值。

案例链接 2 :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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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审核问询函共计17个问题,回复时间是20241月。问询函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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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的第一个问题“关于主营业务”,包括若干个具体问题。这里列举其中一个要求具体回复的问题:

(六)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细分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的收入、利润、产品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行业规模及增长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是否符合主板定位。

该问询函的第十七个问题“关于其他”中明确提出了“关于专利”的相关询问,具体如下: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境内专利权39项,其中实用新型37项,主要涉及保温材料、冷链装备;(2)专利权利人均为生生物流或元廷冷链。

请发行人说明:(1)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在发行人产品中的具体原因及其使用价值的体现;(2)结合发行人收购生生物流、元廷冷链过程中关于专利的相关约定,说明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案例 2 分析

1)关于“主营业务”的问询在于确认发行人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是否符合主板地位”。同样要求通过与细分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在收入、利润、产品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行业规模等指标的比较。

2)“产品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开放性的“考题”,并没有标准答案。但是,回答这个题目可以使用一个参考思路,就是答题要点应该离不开专利、技术等要点。

3)该问询函的一个很有看点的地方在于意犹未尽地在最后一个题目专门提出了专利问题。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权39项,其中实用新型占比为94.87%,而且都是收购而来,而非“自主研发”,这可能会牵引出包括产品核心竞争力持续性、独立研发能力及其持续性等一系列问题。

问题思考

尽管我国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可能会有所缩短,但是未授权专利技术——尤其是核心产品的核心技术——对大规模市场化运用会构成制约,专利运用绩效的产生及其突出贡献的展现需要时间。

20245月,笔者专程走访了两家拟上市公司(简称为A公司和B公司)。

A公司经营的确不错,产品竞争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前列,在海外市场也有一定影响力,发明专利也有一定数量,但是在申请策略和布局规划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

B公司在国内同行中的优势并不明显,产品有特色但是竞争力不是很强,也有一点专利积累,但是专利方面存在的问题与A公司类似。

当前,两个公司都将注意力放在市场拓展上。

企业要想实现A股主板IPO的目标,既要考虑把优势做强,也要考虑补齐短板。同时,要均衡考虑专利-技术-产品-营收的均衡。

从专利(知识产权)规划、申请和布局而言,都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得到高质量的结果,无法“临时抱佛脚”。

专利对企业在A股主板IPO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是从审核问询函的角度进行了相关解读。欢迎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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