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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您那天说起汤一介先生倡导创建中国的“阐释学”,觉得此倡导很有意义!
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与“阐释学”密切相关,可以看作是对笛卡儿“方法论”的发展:“真理与方法”企图阐明在理性科学(笛卡儿的方法)之外,艺术、历史等社会学科,从另外一种途径更好的表达了真理。
那我可不可以这样来理解:从更广的意义上说,“阐释学”代表了西方传统哲学的现代走向,但是这些毕竟无法覆盖“真理”。我觉得中国的文化传统本身就是“阐释学”:“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是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也就是您常说的,中国文化传统“相、象”的本质,只是如何把此本质说清楚、条理化,就像我们用西方的“集合论”、NP理论把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说清楚一样。
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目前的算法理论工作,或许一方面可以给人们在“阐释学”方面的启发,另一方面可以朝着中国“阐释学”的方向努力,。。。
师:哲学也就是无穷的阐释,因此我用“哲学学”这个词来指称学科化了的“哲学”。
徒:您用“哲学学”来指称学科化了的“哲学”,是想说明“哲学学”必竟是一家之言、有其局限吗?
师:一家之言就是百家之说,所以哲学家们大体都是以哲学学的方式去阐释哲学,阐释学的不同在于自己认识到这一点。
徒:那么,怎么看得出来一个哲学家是以哲学学的方式去阐释哲学的呢?是否看他有没有意识到人的认知的“主观性”,即承认“非确定性”?
比如,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即说,他怀疑一切,唯独不怀疑自己的“思”,“思”就是所谓的“bon sens(理性, 良知)”,因此,他才说:bon sens 是人人都有的,人之所以犯错,是因为应用bon sens的“方法”有问题,接下来他就开始谈他的方法论的四大原则了,。。。
师:“阐释”的要义之一就是不拘泥于“看”,“如何去看”成为了目的、标准,就成了阐释“学”了。
我们的NP理论首先是对NP问题的“本质”的阐释,深入一层就是对“问题”这个概念的阐释,即哲学意义上的一般化,具体地学术性研究则在逻辑、语言层次上展开,这就把算法理论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层次,这正是哥德尔等学者开创奠基但远未完成的工作……
徒:您是说,我们NP理论理论的终极目标是指向“人”,这也是哥德尔等中西学者共同的目标。这让我想起“孔子学琴”的故事,当时读此故事时,就感动、感慨不已。现在从“阐释学”的角度看,觉得此故事也是“阐释”的一个极好的范例:
孔子学鼓琴于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心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孔子习其曲(文本的学习),得其数(文本的本义),得其志(文本的引申义),得其为人(文本作者的人格)。这是真正的艺术活动过程。
我理解,伽达默尔提出的“视界融合”,也就是表达这样的过程:理解的过程是在文本作者的原初视界与解释者的现有视界的交织融合,达到一种既包容,又超出文本与读者原有视野的新视界,造成了一个理解有赖于前理解,前理解又有赖于理解的循环,这就是所谓“阐释学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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