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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经验科学”概念的一个可接受的定义的工作, 不是没有困难的。 某些困难是由于这一事实:必定有许多个理论系统,其逻辑结构和一个在任何特定时候被认为是经验科学的系统很相似。这个情况有时也可以这样说:存在着许多个(可能有无限多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但是, 称作“经验科学”的系统是意在只表示一个世界: “实在世界”或“我们的经验世界”。
为了把这个思想说得稍微确切一些,我们可以区别我们的经验理论系统必须满足的三个要求。第一,它必须是综合的,这样它能表示一个不矛盾的可能的世界。 第二,它必须满足 划界标准(参看第 6 、2 1节),就是说,它必须不是形而上学的,而必须表示一个可能的经验世界。第三,作为表示我们的经验世界的系统,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和其他这类系统区别开来。
那么,这种表示我们经验世界的系统是如何被区别出来的呢 ? 回答是:根据它经历了并且经受住了对它的检验。这就是说,它是应用我要分析、描述的演绎方法区别出来的。
根据这个观点,“经验”就成为分辨各种理论系统的辨别方法。这样,经验科学的特征就不仅在于它的逻辑形式,而且还要加上它的辨别方法(当然这也是归纳主义者的观点,他们试图以使用归纳方法作为经验科学的特征)。
因此,知识理论的任务是分析经验科学特有的方法或程序,可以说知识理论是经验方法的理论 - - 通常称作“经验”的理论。
参考文献:
科学发现的逻辑,https://book.sciencereading.cn/shop/book/Booksimple/show.do?id=B5B1FC0C78745417189A9BB5CA77804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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