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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张莉主编的《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于2019年9月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第1章 流数不腐:不负数据“活”于流动。
总体来看,数据的价值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数据资源阶段,第二阶段是数据资产阶段,第三阶段是数据资本阶段。
数据治理是指政府等公共机构、企业等私营机构以及个人,为了最大程度的挖掘和释放数据价值,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而采取政策、法律、标准、技术等一系列措施的过程。
常用的数据采集方法主要有传感器采集、日志文件采集、网络爬虫采集。
数据质量管理是指在数据存在的各个周期中出现的一系列数据质量问题,利用识别监控等措施改善和提高数据质量的管理水平。
数据产权的三大核心问题数据归谁所有?谁在用数据?数据收益如何分配?
数据的本质在于流动,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创造价值,所以数据跨境流动是大势所趋。
第2章 数据开放共享:“三无”背后的重重顾虑。
数据交换主要是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通过签署协议或合作等方式开展的非营利性数据开放共享。
数据交易主要是对数据明码标价进行买卖。
第3章 数据产权:躲在被遗忘的角落里。
新型数据产权理论指出数据权应包括个人数据权和数据产权。
数据产权是保护数据权利人对数据财产直接控制和支配的权利,其同物权中的所有权类似,都是强调对物的占有。
第4章 数据滥用和安全事件频发:大数据发展的另一面
第5章数据跨境流动:复杂与多变交织
数据跨境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80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个人数据保护的国际纲领性文件《关于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指南》中提出,其含义为“个人数据的移动跨越了国家边界”。
2017年6月开始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第6章 数据开放与保护:全球在行动
第7章数据治理策略:基于4个维度
数据开放共享安全框架分为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以及安全技术4个层次。
数据权利体系包括三个维度,第1个维度是指个人数据权,第2个维度是指企业数据产权,第3个维度是政府数据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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