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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冰聊专利170:商标局18号发文,你27号才收到?

已有 1464 次阅读 2020-4-28 09:29 |个人分类:杂文|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商标, 信息

 

华冰聊专利170:商标局18号发文,你27号才收到?

原创 华冰聊专利 华冰聊专利 今天



作者:华冰  姚佳
专利代理 / 知产咨询 /专利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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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专利老兵,又写一篇关于商标的文章。被逼的! 
上午,我正干活呢,一个很久不联系的老乡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问我商标的事情咋样了。
我问公司商标同事,同事的回复是这样的:
近年来遇到的妖事不少,我立刻闻到了阴谋的味道。怎么那么巧?我们正好收到驳回文件,客户正好来问?于是我给朋友发了电子客户端收官文的截图:

告诉她今天刚收到驳回通知书,公司同事会很快跟她们联系,顺便问了问是不是“友商”给他们发了什么消息。很快收到了客户的反馈:

比对了注册号以后,发现的确是同一件商标,客户收到的文件是418日收到的驳回通知,而我公司的电子客户端,却是427日才收到,整整晚了9天!!!

我给客户回复:我一定查清楚,并给她一个准确的答复。

跟商标同事交流后,我决定写下这篇文章,希望能帮到一些踏实做事的同行,至少跟客户解释时能少费一点点口舌。

首先,上面418日驳回发文信息的确来自国家商标局的商标网,所以,给客户发这张图的人没有虚构消息。

但是,下面有一句话一定要注意:“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是商标网对外公示的418日,还是代理公司客户端上收到的427日,其源头都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但是,在查询路径上,418日是从商标网的“商标综合查询”这个路径进入的,这是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很多中间进程如“驳回”这类文件的唯一官方查询渠道
为什么“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呢?是因为商标局发文后,请第三方公司将发文的消息录入到商标网上,这个过程时间不确定。而通知代理机构或商标注册人的,是商标局内部的流程部门,他们按照顺序依次发出官方通知。
这就相当于审查员做出审查决定后,消息从两个渠道对个传播:
渠道一:商标网,由第三方录入,公众可以查询商标进度,但是没有具体内容,比如说今天的这个驳回通知,会告诉你驳回了,但是驳回原因、具体内容看不到;里面涉及的时间418日没有法律效力
渠道二:商标局流程部门,根据顺序依次对外发出官方通知,商标代理机构或商标注册人收到官方通知的详细内容,收文时间为官方法定时间427日有法律效力 
而稍微对商标有点常识的朋友都知道,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后,提出复审的时间只有15天,时间很紧张。但是,对于类似今天的情景,4月18日不是15天的参考时间,4月27才是。
本来这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就因为这样的时间差,给了很多人动歪心思的借口。产生了各种花式说辞,比如:
  • 您的商标已经驳回了,4月18号就发通知了,这是我帮您找到的信息;

  • 您的代理机构还没有通知您吗?(潜台词就是他们对你的商标不够认真,不够用心,我比现有的代理机构更关心你的商标)

  •  我有更专业更敬业的团队可以帮你处理商标驳回问题;

  •  ……

遇到这种情况,甲方一般也是蒙圈的,明明找了代理机构,却没帮我做事,驳回了都不通知我……
于是,有的会像我的客户这样找代理机构问,有的则会直接选择后者,更换服务商。当然,这就是电话销售的目的,也给了他们源源不断打电话的动力。至于他们能不能做好,是另一回事,因为打电话的人只负责拉客户,根本不管驳回理由(也没见过驳回理由),也不管就否真的能帮客户解决问题。
不得不说,这几年受此困扰的同行不少,而通过这种手段找客户、撬客户的也不少。
都是商业手段,不予评论。让客户内心踏实、安心、充分信任是王道。
既要专业,也要用心!! 
另外,关于这样的情况如何解决,我觉得也有必要说一下:
问:跟踪商标网,不让“友商”抢到先机,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反馈给客户行不行?
答:不建议!!因为商标网录入的信息经常有错(唯一官方渠道,居然有错),已遇到过多次,如果从商标网上看到消息就发给客户,等官方正式通知来了才发现信息是错的,会给客户带来困扰,不如等官方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来了以后再通知客户。而且,商标网查到的驳回信息没有实质内容,只告知驳回却没有解决建议,并不能真的帮到客户。 
so,现在能做的,就是用心专业地为客户服务,再配以耐心地解释(没办法,谁让咱们是乙方)。同时,可以祈祷商标局官方流程发文快一点,商标网犯错少一点。
如果你也曾这样被质疑、被客户询问,可以将这篇文章发给他看看。商标局就是这样的发文顺序,打电话的人就是这样居心叵测地利用了这个时间差。 
最后我想说: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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