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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要离开家乡去新式学堂(南京水师)念书。离家的理由有一条居然是因为长衫。
回忆录说,他每天要去菜市场买菜,虽然自己不知道讨价还价,但每次会来还得到祖父的表扬。因为菜价比仆人的花费要小。尽管如此,周作人还是觉得别扭。原因是大热天里,其祖父要求他必须穿长衫。一来穿长衫很热,二来在菜市场的短衣帮人群中穿梭,长衫是一个怪异的标志。一个青年,在菜市场穿着与环境并不相匹配的衣服,其尴尬的感觉是可想而知的。于是下定决心离开家。
由周作人自己亲自去买菜而不是仆人,一方面固然有经济窘迫的原因,另一方面看得出周老爷子还是比较能够接受自食其力。另外,周作人也说,祖父同意他学做豆腐生意。当时科举接近尾声,科举制外的出路是无比要想一下。所以看得出,老爷子并不是十分顽固不化的人。唯独对于长衫的要求,很叫人觉得奇怪。
其实,奇怪是今天来看,在当时可能是读书人放不下身段。大概如同某些人在农村走动却不愿意穿拖鞋、戴草帽、光膀子。可能,在当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至于长衫的含义,可能是多方面的。
以前学课文《孔乙己》的时候,我曾怀疑鲁迅是把长衫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故意让孔乙己呈现为那么一个看起来与环境格格不入、可笑的人。但是看了周作人的回忆录,长衫居然是一种真实的坚持。
所以,某些人把生活中的真实讲给你听,写给你看。文化差异太大,我们觉得好虚幻。实际未必如此。
沈从文一开始没有受过文学创作尤其是虚构文学的专门训练,他只是把自己的力气经历写出来,便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学作品。张大千在线求学路上被土匪帮票,结果做了土匪窝的师爷。这个故事今天看起来也是玄而又玄的,但在当时却是事实。
所以,我们自己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别人看来并不一定也是常事,弄不好也是新奇的东西。文化交流的价值,从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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