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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在“今日中国”、“科袖网”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南科大回应“学生抄袭论文被撤稿”:作者发表论文时尚未入校。详细见:http://scitoday.cn/htmlnews/2019/6/29140.shtm
本来对于这种司空见惯的学术现象,已经没有什么看点,无外乎就是各种“彻查”,“零容忍”之类的措辞,以平息民愤。
但细读南科大的三点回应,确实高明,应该是广大高校科研院所公关部门学习的典范。
一是陈述事实:D. Raja系利兹大学一年级博士生,由利兹大学与南方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该生第一年在利兹大学学习,第二年到南方科技大学学习,联合培训的合作导师为利兹大学的F. Garcia教授与南方科技大学的何振宇副教授。(本条回复,虽表面陈述事实,但已经撇清和南科大的关系,实在高明。)
二是解释说明:在涉事论文发表时,该生正在利兹大学进行一年级的学习,尚未进入南方科技大学学习阶段。该生于南方科技大学的导师何振宇副教授并未参与该项研究。但作为联培生的合作导师,何振宇副教授对论文进行了校正。按学术惯例,何振宇副教授与Garcia教授在该论文上共同署名为通讯作者。
本条回复更是高明,让普通媒体无懈可击,也就没有人再继续追问。但作为学术从事者,不置可否。一般部分明确说明:何振宇副教授并未参与该项研究。后半部分:按学术惯例,何振宇副教授与Garcia教授在该论文上共同署名为通讯作者。
作为一个做了几年科研的人来说,我真的不清楚是哪里的“学术惯例”(中国大陆特有的吗?)?为何不直接说“按国际学术惯例”呢?修改一下论文都可以成“共同通讯”,绝了!
三是撇清关系,树立自己坚守学术道德的高尚情操:目前,利兹大学正在调查该论文被撤稿事件。南方科技大学在声明中也表示,该校坚持严谨的学术规范(确定这个不是pia pia 打脸吗?),建立完整的学术诚信管理体系,如确发现在校师生有违学术诚信行为,将严肃处理。
退一步说,确实是按照贵校南方科技大学的“学术惯例”,署名了共同通讯。那么,按学术惯例,通讯作者也就是通常说的“责任作者”,作为共同通讯作者,贵校难道真的不认为有“学术诚信行为”吗?
发了文章,好处让副教授和学校拿了。出了事情,学校出面赶紧把“屎盆子”擦干净。当事人不用做任何解释说明,也难怪,能担责任的“知识分子”越来越稀缺。犹如武大的那位院长一样,至今不放一屁,还在宣传自己半年发5篇牛文。
扒拉扒拉写一大堆,就一个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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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5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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