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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底我收到很多次“不要熬夜4个字值740万”及类似的微信。意思是说,这一年诺贝尔医学奖奖励的是昼夜生物钟研究的成就,就是晚上要睡觉,不要熬夜,所以相当于740万人民币的奖金奖励的是“不要熬夜”4个字。当时就感觉这种说法肯定不准确,但没有进行深入思考。现在结合人的昼夜节律,谈点自己的想法。
在我的博文,“健康学38:昼夜节律1:昼夜节律信号的产生机理”中说了,2017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于杰弗理 . 霍尔、迈克尔 . 罗斯巴希和迈克尔 . 杨等三位科学家,获奖原因是“发现控制人体昼夜节律的分子机制”。
就是说,诺奖奖励的是从分子水平阐明了人体昼夜生物节律信号(或称昼夜生物钟)的产生机理,而不是昼夜节律在人的宏观生理上的表现,也不是昼夜节律的应用或作用。所以它与“不要熬夜”没有多少关系。
即使只从昼夜节律在身体上的表现来说,昼夜生物钟深刻影响人的很多生理活动,晚上应该睡觉,或者如微信上说的“不要熬夜”只是昼夜节律的一个表现。说“不要熬夜4个字值740万元”,有的微信中还加上“平均每个字180多万”等内容,实在有点离谱。
按照健康学,说一个事情对身体有利还是有弊,首先要有明确定义并说清原理或机理,讲清条件和适用人群,还要明确使用的剂量与产生的效果之间的关系等。
在睡觉和健康之间,人的个体差异很大,也没有非常确定的关系。有人说睡眠必须充足,吃了晚饭八、九点钟就睡了。但有人每天都很晚很睡,也不睡午觉。肿瘤治疗专家潘明继几十年来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但也活到了八十多岁。世界上有极少数终生都不睡觉的奇人(研究发现不睡觉的人在一些时刻也出现常人睡觉时的脑电波),也并不都是短命鬼。中国人强调“子午觉”,即除了晚上以外,说午睡也很重要,西方人没有午休的习惯,也活的很好。
只说“不要熬夜”是不严谨的。它既没有给出熬夜的严格定义,也没有说清适用的人群和条件,以及具体的数量与产生相应效果的确切关系。
比如,我同意一些专家说的,对于大多数人,晚上11左右应该去睡觉。但只说“不要熬夜”,就比较含糊了。是晚上8点没有睡觉算是熬夜?还是夜里12点、甚至凌晨2点不睡觉才算熬夜?
在我写的“健康学39:昼夜节律2生物钟运作和调整”中说过,昼夜生物钟是在一定程度内可以进行调整的。比如,在全黑的晚上,若前半夜用光脉冲刺激动物的眼球,会推迟生物钟,即第二天的生理活动会推迟;反之,若后半夜用光脉冲刺激眼球,会使生物钟提前。
所以说,“不要熬夜值740万”不仅不确切,而且用“不要熬夜”代替昼夜节律也是不恰当的。容易造成对昼夜节律的机理、规律、表现、作用的片面理解。
现实中的熬夜,也存在多种情况。因为一般来说,熬夜对健康不利,所以对于没有意义的熬夜,当然应该尽量避免。有的是习惯性睡的比较晚,估计不少科学网上的老师就有这种习惯,我认为对身体不会有太多损害。还有的是必须“熬夜”,比如三班倒的工人,医院急诊室值夜班的医护人员等。对这些必须上夜班的人来说,在不说明什么样的熬夜会对身体造成那些确切伤害以前,只一味地宣传“不要熬夜”,可能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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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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