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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自取”,过时不取要“收费”,那家规定!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8年8月12日发布(第19865篇)
近来某些快递公司出奇招,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快递让收件人自取,这类情况我已经在半个月内遭遇三次。
8月9日上午我在由北师大返回天通苑途中,收到快递通知称 取件号是89216 ,如果不能自己来取请联系电话180 1013 3825 我看后回复:如快递请直接送到家中,82岁来人自取,那里规定的?几经交涉,终于将快递送来。
今天上午,又有快递通知(176 0051 7409),到38号楼某地取快递,超过24小时不取,每天收费0.50元。9:11我即回复 :快递应送货上门,哪有自取和24小时不取收费之理。随后快递员才将快递送上。
笔者以为快递“自取”行为不可取,必须刹住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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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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