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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新解----1984年发表的“豆腐块”译文
武夷山
读研期间,我在1984年第11期《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的“科学学之窗”栏目发表了一篇很短的摘译文字,如下:
“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新解
美国著名科学史家D. 普赖斯(博主今注:他是“科学学之父”)在近年的一篇论文中,对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作出了新的解释。他说,自17世纪始,人们就经常对一些技术进行经验研究,以求得更深入的理解并力图提高这些技术的效率,这种现象就是人们所说的应用科学。严格说来,这一说法有毛病。因为它不是将基础科学付之应用以满足工业需要的过程,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技术进行研究的过程。对自然界所作研究的结果是基础科学,英语又称为纯科学。纯科学的说法不大好,仿佛别种科学就不干净似的。对人工的技术界所作研究的结果便是应用科学。因此,基础科学通过应用科学阶段发展为技术这一看法是不正确的,导向箭头应当从技术指向应用科学而不是反过来。
武夷山 摘译自《研究政策》杂志1984年2月号
博主今评:如果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不接受普赖斯这一真知灼见,我国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就难以有明显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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