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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社区群产品与服务质量规定
(自2018年1月12日起实施)
【按】生态社区群做过“自我介绍”的生产经营者,绝大多数是非常负责任的,只有少数人不太自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相信,本规定能够给遵规者以勉励,能够给违规者以警诫。
各位朋友老师好!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朋友向群主和其他朋友反映,生态社区群内,按照群规做过自我介绍(详见【附录】)的一些生产经营者,在产品质量与服务方面有问题。做了沟通,有的得到了解决,也有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不过关,服务不到位,还推诿责任。他们决定不再购买该生产经营者产品。有个别生产经营者,群主也私下做过沟通,发现的确有态度不太端正的。
以前,我们不主张公开质疑,主张私下沟通解决,主要是担心有消费者质疑不当,给生产经营者带来负面影响。因为社会上的确有一些特别苛刻的消费者,也有专门捣乱的“消费者”。但就去年以来这段时间看,我们群里的生态消费者,绝大多数都是通情达理的。迄今还没有发现一例不讲道理的,倒是自己吃亏认了忍了算了的有好几位。
我们的担心和做法,在客观上纵容了不自觉者。反正消费者多得是,你不买有人买。照此下去,我们生态社区熟人市场就和“蒙了张三蒙李四”的陌生人市场没有任何差别了。不仅是对信任你的消费者朋友不公正,是对自觉的生产经营者朋友不公正,更与我们生态社区的初衷相违背。
我们认为,生态产品生产经营者的靠谱,不仅是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特别是售后服务,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消费者的口碑,就是你的生命线。他们为什么会花高几倍的钱,购买你的产品,就是把你当做他的朋友,对你这位朋友有信心有信任。你和消费者是同一战壕里的战友,而不是对手,更不是敌人。如果你不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沉甸甸的信任,拿陌生人市场那一套来对付生态社区的熟人朋友,那就太不应该了。而且,我们生态社区,是熟人朋友圈。这些对你失去信任与信心的消费者朋友,即使“忍了算了”,没有摆在桌面上,你以为你就没什么事了?难道他们就不会与其他朋友讲吗?传来传去,就会有很多朋友觉得你这人很不靠谱。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对群内消费者和自觉生产经营者负责,为了维护生态社区熟人市场的良好秩序,经过服务小组协商,特做出以下规定:
1.认为产品和服务有问题的朋友,不要一上来就指责对方,这样做,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容易激化矛盾。而是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理解和谅解的态度,特别是要时时刻刻想到生态稼穑之艰辛,生态生产者都很不容易。先与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私下沟通解决,一定要先把原因搞清楚,再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2.如果私下沟通实在无法解决,可联系群主进行协调。也可以在群里公开提出(要有根据),该生产经营者必须在群内公开回复,以便妥善处理。
3.有朋友不方便与生产经营者私下沟通,可以直接联系群主。群主隐去质疑者的姓名(包括昵称),与该生产经营者沟通。如果无法沟通,即将沟通过程在生态社区微信群内公布,请大家评判。
4.如该生产者经营者确有问题,且不能正确对待,即取消其发布产品的资格。然后将沟通过程与处理结果,在生态社区微信群公告,同时在其他群和朋友圈发布。
以上规定,自2018年1月12日起实施。此前已经发生过的质量与服务问题,希望当事者主动与消费者联系,做出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朋友如有异议,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了解,生态社区群做过“自我介绍”的生产经营者,绝大多数是负责任的。只有少数人不太自觉。我们相信,真正负责任的生产经营者者,是不怕质疑的。特别是在熟人群体内,有了争议,公开了,是非曲直,明明白白,反而好沟通,有误解有误会,都是可以说清楚的。更相信,生态朋友的眼睛与智慧。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希望本规定,能够给遵规者以勉励,能够给违规者以警诫!
另外,请群内购买产品的朋友:
1.购买前务必了解该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照群规做过“自我介绍”。未做过“自我介绍”者的产品,请坚决不要购买。
2.请该生产经营者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地址、手机号等基本信息。
3.保留购买过程的全部证据(预订、付款、产品情况,以及与该生产经营者交涉的截图、照片等)。
4.出现质量与服务问题,请及时沟通解决。
特此公告。
感谢支持!
生态社区微信群服务小组
2018年1月10日征求意见稿,1月12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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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生态社区群群规
(2017年8月15日发布实行,12月27日修订)
1.生态社区群以天人合一、社会和谐、身心健康的生态文明为目标,以顺天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聚人气(聚合志同道合的生态事业朋友),传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为宗旨。
2.欢迎发布生态相关(生态、环保、健康等)信息。
3.凡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产品、项目、活动等(包括公益募捐),须根据生态产品“三靠谱”原则,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简版)》《生态社区微信群平台(机构组织)自介办法(试行)》【详见下】,先做自我介绍。
4.不得发布:
(1)与本群宗旨无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治上的左右观点、各种广告等。
(2)非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包括公益性的)产品、项目、活动等信息。
(3)虚假不实、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4)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反对我国现行政治制度与人身攻击的内容。
【2017年9月7日修订】
【原文】
3.凡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产品、项目、活动等,须……
4.不得发布:
(2)非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产品、项目、活动等信息。
【修订为】
3.凡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产品、项目、活动等(包括公益募捐),须……
4.不得发布:
(2)非本人(农场、组织、机构等)的收费(包括公益性的)产品、项目、活动等信息。
【2017年12月27日修订】
【原文】
4.不得发布:
(1)与本群宗旨无关的广告。
【修订为】
4.不得发布:
(1)与本群宗旨无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治上的左右观点、各种广告等。
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简版)
【说明】
1.《生态社区微信群群友自介办法(试行)》http://blog.sina.com.cn/s/blog_c42c79f60102wzns.html原版文字较多,为方便起见,现发布简版。
2.请自我推介(自介)的生产者朋友按照【具体要求】写好后,直接在生态社区群发布。
【具体要求】
1.生产者情况:
(1)群内昵称改为:实名+省市+公司(农场)。实名介绍本人情况,单位,年龄(或出生年,或年龄段),性别,职业(业务),联系方式。
(2)什么时间进入生态领域,是不是一直从事生态方面工作;是主营还是兼职;进入生态领域之前做什么;进入生态领域的初衷;近期规划等。
(3)主要参加了哪些社会组织包括联盟等。参加过哪些生态农业方面的重要活动,特别是生态社区(熟人朋友圈)活动。
(4)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否生态健康。
2.生产环境:
生产环境概貌;是否检测过水、气、土壤,谁做的检测,检测时间;周围有没有化学农业,和其他污染源,如医院、矿区、医药化工企业、钢铁厂水泥厂、公路铁路等,距离多远、隔离带是什么等。
3.生产情况:
(1)产品品种;种苗来源;如何防止转基因。
(2)种植、养殖的总规模,总产量,亩产;是否都是生态产品,如果不是,其中的比例是多少,与生态生产区域的距离有多远。
(3)是否使用化学品(化肥,化药,除草剂,激素,地膜,抗生素,添加剂等);农药、肥料种类和来源(自制堆肥原料及来源);是否使用地下水,水源水质情况。
如有加工品(食用油、豆制品、粉条等),请按照以上要求说明加工原料来源、种类及生产方式,加工资质等信息。
4.产品质量:
是否做过检测;在什么时间、谁做的检测等。
5.产品销售:
主要销售渠道都有哪些。在当地(本县,本市,本省)有没有消费者,有多少;这些消费者是如何了解到你的产品的。
生态社区微信群服务小组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4月7日补充】
1.生产者自介的主体,是“能够控制生产过程,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总负责人”。
2.如果是销售负责人推广产品,可以请其公司或农场的总负责人按照本办法写好自介,并给自己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在生态社区群发布(委托书可以微信截图)。通过后,该销售负责人可以在群内发布产品信息。
3.销售负责人在发布总负责人的自介时,须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生产者自介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1.生产者情况”的要求(见上),如实介绍自己。
生态社区微信群平台自介办法
【说明】
1.为推动生态事业健康发展和熟人诚信体系建设,生态社区群欢迎群友发布各种推动生态事业特别是大健康、生态农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2.宣传追求线性发展、化学食物以及其他不利于生态事业发展的信息,不得发布。
3.发布项目推广经营性信息(会议、项目、赞助、投票等),无论公益还是其他,都须先实事求是地“自介”。“自介”通过后,才可以发布。且只能发布自己所在组织的推广经营性信息。
4.发布者的“自介”,并非生产者个人隐私,而是与推广性经营性活动(会议、项目、赞助、投票等)信息发布者相关的基本信息,关乎群友的知情权,是发布者有义务公布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让大家知道,是哪位人士,是什么样的组织机构,在发布项目信息,并对其项目负责。
【基本程序】
1.参加生态社区平台自介的朋友,请实事求是地介绍。
2.文字不超过2000字,不要图片。
3.写好后请先发给群主,待服务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发到群里,接受群友提问。
4.认真回复群友提问后,没有原则性问题,再正式发布。
【具体要求】
1.发布者情况:
(1)发布者是指组织机构的总负责人。需要在群内将昵称改为:实名+省市+组织机构。实名介绍本人情况,单位,年龄(或出生年,或年龄段),性别,职业(业务),联系方式。
(2)什么时间进入生态领域,是否一直从事生态方面工作;是主营还是兼职;进入生态领域之前做什么;进入生态领域的初衷;近期规划等。
(3)主要参加了哪些社会组织包括联盟等。参加过哪些生态农业方面的重要活动,特别是生态社区(熟人朋友圈)活动。
(4)自己的生活方式,是否生态健康。
2.组织机构情况:
(1)名称。
(2)注册地点与活动范围。
(3)性质(是否盈利)。
(4)人数。
(5)业务内容。
3.实物产品:
欢迎生态餐厅,生态市集,生态产品商店,生态产品团购群等与生态产品经营有关的组织,通过“平台自介”后,发布自己的各种活动包括经营性活动信息。对活动项目中的产品信息特作如下规定:
(1)实物产品必须是生态产品。
(2)发布者生产的产品,可以在生态社区群发布信息,但应当参照和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简版)》,进行“生产者自介”,为自己的产品做出担保。
(3)合作方的产品,不得单独在生态社区群内发布。如果作为其项目活动的内容之一,发布者必须按照《生态社区微信群生产者自介办法(试行)》的要求,请生产者介绍清楚,且发布者必须承担这些产品的质量责任。
4.授权人
如果总负责人不方便在群内发布沟通,可以在完成和承诺遵守各项后,授权本组织机构一位成员代为执行。该成员须按照“【具体要求】1.发布者情况”做自我介绍,还要在群内发布“平台自介”的同时,公布总负责人的授权书(可以微信截图)。
生态社区微信群服务小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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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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