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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前的借用保管家具和宿舍分配调令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8年1月7日发布
我1958年毕业于北师大留系任教,即住教工集体宿舍,最初分配在西斋西楼学生宿舍一楼的一间4人合住的辅导员宿舍里,随后搬到四合院东斋北楼210历史系教师集体宿舍,也是四人合住,但条件好些了,时龚书铎、刘宗绪等老师均单身住在东斋北楼集体宿舍里。当时吕启祥作为北师大中文系教师住在中斋北楼二楼女教师宿舍,也是四人合住。
1963年4月,我们申请结婚住房,学校分配我们住四合院东斋西楼113号,面积约16平米,室内没有厨房和卫生间(卫生间是公共的,蜂窝煤炉需安置在楼道内),当时住在我们斜对面是孙儒泳先生,后来他是中科院院士了。
最近翻阅到夹在我的记事本中的《师大员工宿舍借用保管家具凭证》,是当时总务科鸿儒先生于1965年10月25日清查家具后通知的,上面写道:“计2口人共借家具七件。”我们结婚的时间是1963年4月30日,地点就在东斋西楼113号,地方虽小但是钟敬文先生、方铭、张刚同志、中文系、历史系的许多老师等都来新房祝贺。这是我们两人的第一个住地。
文革后第二年1967年初,我们被“红卫兵”“勒令”搬到教工4楼109号(四楼)与时任人事处长王树人一家三口和教务处袁名敦一家三口合住,我们两人住在小北屋,面积在12平米以下。
由于吕启祥1968年底分娩在即,当时岳母自广州来京照料,这109号小北屋居住实有困难,不得已向房产科打报告,申请换一间有利于新生婴儿出世的住房环境。1968年11月15日,我们终于接到学校总务科正式通知全文如下:“最高指示 要节约闹革命,要斗私批修。北京师范大学家属宿舍分配调整通知单北太平庄派出所黄安年宿舍分配由工4楼109#迁入师大小红楼一栋请于11月28日以前迁入”。这样我们于11月28日前正式住进了小红楼一栋三号。这里原先是高档专家楼,只适合一家居住。文革开始,专家们被扫地出门,空楼一度为一些单位占用,后来被房产科用来年轻教师印新生婴儿的实际困难临时周转之用,分配到一栋3号是四家合住,我们借用12.6平米和8平米两间。在这里我们度过了从1968到1981年的13年时光,1981年搬往新建教工19楼1门3号的二居室,独门独户,感到上了一个新台阶了。
我们工作了23年(吕启祥1954年参加工作已经27年),结婚18年后才分配到一个独门独户的两居室,来之不易。即使如此,这房子也不是属于“私产”,在当时是不允许“私产”的。
照片5张拍自当年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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