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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看到学生出事,不管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不管是人为因素还是客观学生本身疾病导致学生的伤害,
学校都要承担极大的责任,否则家长就闹事。
而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往往是没招,未成年。而学校则要承担没教育好学生的恶名。
教育不是万能的,社会大的风气如此,却让学校独善其身,怎么可能?
而学生一旦有事学校责任简直无限大。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要加强立法,滤清责任边界。
未成年人违法,家长应承担责任,
加强精神赔偿。中国一直不重视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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