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诺贝尔奖又来了。诺贝尔就是喜欢下三黄蛋。你看又下了一个。不过这次三个人倒不是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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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奥基夫是三个人的老大。1939年出生的他今年已经75岁了。可见得诺奖的第一标准是:能活!正所谓死去元知万事空……他是麦吉尔大学的博士,在伦敦大学做出的成绩。此人的父母是爱尔兰移民,而且一直拥有美国和英国双国籍。
这俩应该一起介绍,爱德华·莫索尔和布莱特·莫索尔。毕竟人家是夫唱妇随(也许是妇唱夫随呢谁知道呢-,-)俩人在奥斯陆大学相识相恋,典型的学霸夫妻。一起读博,一起在爱丁堡大学做博后,一起去伦敦大学做访问学者,然后又一起回到挪威科技大学当老师,而且一直是一个专业……我只能说,好!羡!慕!啊!(恨!)
这三个人做的东西新闻里都说了。学术点说是大脑定位系统的问题,文艺点说就是“我在哪”的问题。奥基夫发现了位置细胞,解决了如何画地图以及地图存储在哪的问题。莫索尔夫妇发现了网格细胞,解决了如何画坐标系和精确定位以及导航的问题。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们三个的研究解决了路痴的原因。可见路痴很可能就是海马体里某一块没长好……不是画不出地图,就是记不住。不是无法定位,就是无法导航。(建议自以为路痴的都去拍个脑磁共振)
可见老祖宗的话还是有道理的,有得必有失。路痴一定是在其他地方得了,所以才失去了这种空间定位导航的功能。
当然,这三个人一起得奖是有原因的。第一个原因是莫锁尔夫妇都曾经在伦敦大学做访问学者,就是在奥基夫的实验室。所以说明莫索尔夫妇可能是那时候下定决心做这个研究。
另一个原因是三个人都得过路易莎·格罗斯·霍维茨生物学或生物化学奖。一年一次,哥伦比亚大学颁发,近一半的获奖者后来都获得了诺贝尔奖。而且三个人都是2013年得的奖。可以说这个霍维茨奖就是诺贝尔奖的前哨啊,下次预测的时候先看看前一年的霍维茨奖给谁了比较好。
今年的霍维茨奖给了詹姆斯·艾利森,他是搞T细胞的。不过明年也不一定给细胞生物学了。嗯……不过去年也是给的细胞生物学。谁知道呢?
另:求志同道合的妹子一起考博一起做博后一起……你懂得。嗯。
相关专题:2014年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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