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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科学研究的进化法则

已有 4640 次阅读 2010-11-19 15:50 |个人分类:科学狂想|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无用”即“有用”

在武际可教授的博文“基础科学的创新是冒出来的,而不是抓出来的”中,我读到一些很有趣

的观点,而且从各种回复中,我也颇有感触,随即回了一段话,把它摘抄到这里,权作备忘。

"有效果的新成就应支持,没效果的论文数量应抵制."
"难的是如何评判论文“没效果”。因为在科学上并没有最后裁判,也就是说,不存在上帝。有的成果几十年无人问津,后来发现非常重要,科学史上这样的例子很多。难啊!"
读到这条回复,我忽然有所感悟,觉得科学研究有些像自然界万物的进化,
其实生物种类本身是无所谓“优”与“劣”的,物种发生的种种“突变”本身
也是无所谓“优”与“劣”的,但是放到某一个环境下,有的突变被大自然选择,
获得了更多的生存机会,得到繁荣发展;有些突变则被无情的消灭。
回到科学成果,我们真的具有这样一种“权力”或者“权威”,能够准确的
给予一项研究“优”或“劣”的评判吗?我觉得武教授的“在科学上并没有
最后裁判”很有道理,即便说有些研究是“垃圾”,那么有谁能保证这些
所谓“垃圾”成果不会催生出另一些优良的“突变”呢?有错误才有正确,
有失败才有成功,如果不允许做“错误”的、“失败”的、甚至是“垃圾”
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必须做“完全正确”的研究,这符合科学规律吗?
做研究、做什么研究都应该是自由的权力,就像自然界赋予万物存在生长的
权力一样,允许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长、去“突变”,去蕴育新的物种、
新的生命。有时人为干预无异于“揠苗助长”,反而不美。
“无用”蕴育“有用”。看似完全出于个人兴趣、纯粹为满足个人爱好而发生
的“无用”研究,在历史上却常常成为划时代的发现,也许这就是科学研究
的进化法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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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洪 武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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