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
事故总量小了,杀伤力却强了 精选
2017-2-14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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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16年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致死率

事故总量小了,杀伤力却强了

170213 李健

2016年我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3万起,死亡4.3万人,相比201528.2万起事故、死亡6.6万人,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78%,但死亡人数下降35%相比幅度较小。

如果单一从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确“稳中有降”。但按事故致死率计算,2016年平均每起事故死亡0.68人,是2015年平均每起事故死亡0.23人的3倍,是20020.12人的5倍多(2002年事故107万起、死亡13万人),可见2016年事故致死率成倍增加,事故的杀伤力强了。


事故杀伤力强,说明事故平均风险加大,事故更加恶性,致群死群伤的较大以上事故增多,其中必有缘由,由于事故更详细分类并未公布,只能粗略判断:或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规模扩大与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的矛盾,或新工艺装备、新材料技术与新业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相称,对新风险认识不足、管控不力;或大型生产企业外协人员增加,承包商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违章作业等,以上这些即使少量事故,也会造成较高的事故致死率。研究事故致死率指标和成因,有利于结合新时期风险特点,对症下药、动态防范,就如上海交警对2016年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发现“未按规定让行”是致死人数最高的违章、“开车玩手机”是致死率最高的恶习,而不再是十年前的超速和酒驾。

安全风险是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和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严重性的组合。预防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除了应减少危险事件的发生(降低事故总量),同时也应降低事故的杀伤力(致死率)。而不应仅仅盯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这些绝对指标上。将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已由AQ行业标准升格为GB国家标准,强调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报上去了,事故统计部门应充分利用事故的价值,做多角度、多维度详尽分析,探索事故发生规律及高风险分布规律,及时反馈给企业,实现事故价值信息双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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