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驿站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老李 一个行走者的思想历程

博文

科技体制改革的红利与组织记忆重塑 精选

已有 4570 次阅读 2015-8-12 11:26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科技体制改革的红利与组织记忆重塑[*]

1、李侠 2、周正

12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上海 200240

摘要:科技体制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向受众阐明改革红利的来源、构成与分配模式,当改革符合帕累托最优模式时,政策受众仍可能由于自身习性的原因对政策本身产生习惯性的抗拒,使得政策的效果不能完全发挥。如果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受众出现认知差异,则需要改变受众基于组织记忆形成的认知图式,形成新的认知共识以适应社会的进化与发展。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红利;组织记忆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2014年被看做是中国第二轮科技体制改革元年(相对于1985年的第一次科技体制改革而言),出台了很多重大改革举措,虽然还无法准确预测这些变革的后果,但有一点为大家所接受的共识,即这些举措对于未来中国科技发展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任何一项战略或政策目标要顺利实现,至少需要具备三项基本社会心理条件,首先,战略或政策目标需要以明确的概念化形式被公众接受;其次,通过将战略目标分解、细化,从而获得受众的认同,最终使其进化为清晰的制度安排;第三,战略或政策目标的预期收益分配符合受众对其效用的预期。这三个环节保证了战略或政策从宏观的目标设立,中观的运行到微观的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否则,政策的质量、运行的效果以及实际的绩效都无法保证。毕竟,任何政策后果的展现都要有一个较长的滞后期,正如美国政策专家保罗萨巴蒂尔指出的那样:“这个过程需要10年或更长的时间,这就是大多数政策从其丰富的实践中发现问题开始到政策实施再到合理的政策影响评价这么一个循环圈所需的最短期限。”[1]基于这种理解,新年伊始,笔者曾尝试就上述链条中的第二个环节与第三个环节提出一些具体改革建议:即科技人员实行排名制与独立第三方评估(分别载于《发明与创新》20151)与《中国青年报》2015-1-21)。原本是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然而,结果却很有意思,大多数人反对。问题出在哪里呢?众所周知,任何改革都是权力、责任与利益的重新分配过程,以此实现预期中的战略目标。既然如此,不妨从观点分歧之处入手,厘清争议的焦点所在,为改革的推进扫清思想层面的障碍。本文力图解决两个问题:其一,科技体制改革的红利来自哪里?其二,组织记忆重塑与改革的成败。

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的红利构成

任何改革都面临一个现实的经济约束问题,即改革的预期收益必须大于改革的成本,否则,任何改革根本无法启动。因此,从经济层面上讲,判断改革的可行性就与分析改革可能释放的红利分配有关;在社会心理层面,即关注改革的目标与受众的心理偏好是否契合,这是改革获得合法性与认同的基础。经过三十年的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现在终于在认识上达成一种共识:即仅仅把人才、经费等资源要素简单堆积在一起,并不能产生我们期待的重大原始创新的井喷式涌现,以及科技强国的横空出世。这个现实,促使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认为科技体制应该改革了,这也是政策制定者与受众在改革认识上的契合点。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改革,关键还是第一个问题,即改革红利的来源与分配结构。如果改革红利无法确定,那么,改革不仅无法推进,也注定是会夭折的。基于这种考虑,我们需要了解此次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的红利来自哪里?据我们的研究,此次科技体制改革的红利主要来自四方面:其一,政策工具的选择由传统的强制型转化为混合型,由此释放出强制性政策工具曾经独占的部分收益。其标志是政府不再负责经费分配事宜,而是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毕竟,在强制性政策工具主导下,政策收益几乎都是由政策制定者独占,政策成本完全由政策受众承担。而混合型政策工具是一种折中型的利益分配模式,受众在此模式下的收益虽然不如自愿性政策工具主导下获得的多,但比强制型工具的收益分配模式要好许多,毕竟政策收益开始在制定者与受众之间进行适当分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政策受众能够在这种模式下获得期待已久的尊重与承认等无形价值。其二,由于权力撤出对科技资源的分配过程,由此,极大地压缩了寻租的活动空间,最大程度上杜绝了权力衍生项目造成的浪费现象,由此节省下来的资源重新进入政策受众的分配体系,这相当于变相地增加了政策受众可以参与分配的资源总量,这当然是此次改革中最明显红利来源之一,如各种“带帽项目”的取消,以及各种指令性项目的压缩等,都可以节省下大量资源。其三,这次改革通过政策的正式安排有效抑制了赢者通吃的现象,从而避免了资源边际效用递减的困境,这也相当于直接为政策受众参与分配提供了更大的参与分配空间。前三项的红利来源可以笼统地说是得益于交易成本降低带来的结果,究其实质,正如迪克西特所言:“我们应该看到政治市场比经济市场更多地被交易成本所困扰,因此,它的运转更没有效率……为了处理处理交易成本和减少其负面影响,可以通过制度和组织变迁来达到,但制度和组织变迁具有历史依赖性,而且也常常是十分缓慢的。[2]第四,科技体制改革的最大红利来源于科技场域内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带来的科技产出的增加。这就是坊间所谓的“把蛋糕做大”的深层机制。正如经济学家帕伦特所言:“最大化产出不仅取决于给定的技术约束,而且取决于有关技术应用的政策约束。虽然各国拥有相同的技术水平,但各国的总生产函数会因政策差异而不同。”[3]基于此,从理论上讲,此次改革的设计初衷很好地体现了帕累托最优模式的要求,即“所作出的一个不同的决策可能至少使一个人的境况更好,同时并没有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得更糟。”[4]从这种意义上说,此次改革的潜在获益人群也将是巨大的,它会遍及更多有能力者,从而给科技场域带来新的力量格局以及新的生产方式。

根据常识,任何一项政策或制度一旦确立,就会形成与此相关联的利益群体,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制度惰性,并且衍生出一系列或明或暗的利益链条,改革起来异常困难,毕竟任何改革都是规则与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的过程,必然会遭遇到那些传统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但此次改革为何得以出台并大力推进,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整个社会对于科技界的表现并不是很满意,国家科技投入逐年增加而重大产出却没有随之出现,以及各种学术不端事件的频发,都已间接证明传统的科技管理模式已经被证明是退化纲领,必须另辟蹊径,寻找新的代表进步纲领的科技管理模式。其二,在整个社会深入推进改革之际,科技建制相对于其他大多数领域而言,由于其自身的体量比较小(以2013年为例,R&D投入仅占GDP2.08%,全时当量科研人员达325万人),改革起来社会阻力与波动都比较小,一旦成功既可解决当下社会发展对于科技的急切需要,又可以形成新的改革经验并加以推广。这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渐进改革模式下的“以点带面”这一方法的具体运用。其三,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一样,同样是追求收益最大化,一旦科技领域改革成功将会对其他政治领域形成巨大的效率压力,正如经济学家尼斯卡宁在谈及官僚机构时曾指出:“官僚机构的竞争是社会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正如寻利企业一样。”[5]正是上述这些深层因素的综合推动,才使得此次科技体制改革能够顺利提上议事日程并得以启动。另外,在经济增长变缓的新常态下,对于国家与公众而言,科技进步是提升社会福祉与维系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力量,也是摆脱目前困境的主要举措,这已成社会各界的共识。纵然目前对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应该选在哪里还存在争议,但改革的迫切性已在社会各界的认知层面取得广泛共识。基于此,科技体制改革才能突破层层阻力并在诸多领域的观望中率先启动。也许更为重要的是,此次改革隐含了未来政府治理理念的变迁,即把市场机制以恰当的方式引入到政治领域,正如美国政治学家彼得斯所言:“改革的一项主要原则是分散决策和政策执行的权力。打破大政府垄断的最基本方法是利用私人组织或半私人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6]

既然科技体制改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利好消息,但为何在具体措施的设置上还会遭受各种质疑和抵制呢?其实,这是一个长期被政策制定者忽视的社会心理与社会记忆问题,如果不加以深入剖析,将会影响未来各类改革政策的有效运行。反对的人群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是数量巨大的普通政策受众,还有一部分人是原有的既得利益者。对于后者的阻挠是其必然反应,而对于前者,则需探寻其究竟。之所以会出现众多争议之声,是因为其对以往改革的挫折经验的累积所致,过往的改革,大多政策预期收益被决策者占有,而政策成本基本上被受众承担。在政策前景不明的情况下,政策受众根据以往经验,预判自己的状况有可能将变得更糟:更加地忙碌与疲劳,而收益状况并未随之好转。长此以往,受众对假借改革之名所引致的行动产生了习惯性的恐惧,因此,对于任何改革的计划,如果没有见到具体的政策收益分配方案,本能就联想到自己可能又要吃亏,直接放弃探究改革政策的细节(或者由于专业门槛,有些人无能力进行分析),直接反对,以免自己利益受损。即便对现状不满意,毕竟它是熟悉与确定的,而对新政策的预期后果则是完全陌生的,人类对不确定性的普遍担忧与厌恶风险的习性可以理解,但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实在不足取。其实,根据著名科学计量学家普赖斯(Derek John de Solla Price1922–1983)实证研究得出的普赖斯法则显示:“科学界高产的25%作者生产了75%的成果(论文)。”[7]由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科技界的改革其实是围绕少数人的潜力开始设计的,在实际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受众尽量保持一定比例的冗余受惠者,以此培养与维持一个合理的科学人才规模,以确保科学产出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明白这个道理,对本次科技体制改革就不会再有太多的抵触情绪,毕竟这次改革最大程度上压缩了泡沫学术的存在空间,也相当于为真正的科技人才预留下最大的资源分配存量,即有更多具有真才实学的人会获得资助,这对于国家治理模式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于所有科技人员来讲也是一个利好消息,毕竟这种改革实质性地增加了一些以往被埋没的人才的展现机会。另外,这次改革也提供了一种公平的原则,这对于所有的人来讲也是一种福祉。既然改革带来的或隐或显的红利已经阐明,那么受众接受改革的代价是什么呢?换言之,阻碍我们接受具体变革的内在机制是什么呢?这就是每个人所拥有的组织记忆,这些组织记忆构成了我们的既有的认知模式,如果认知模式不改变,任何改革无论初衷多么好,在运行中都会被原有的认知模式所打折扣。

 

组织记忆重塑与观念变革

我们对外在世界与事物的认识是通过我们头脑内所拥有的认知模式(在心理学层面用认知图式表达相近意思)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认知模式就会在我们头脑中形成什么样的世界与判断,关于这一点,美国科学哲学家汉森提出的“观察渗透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这个现象。这一著名论断揭示出,我们所有的认识都是被我们头脑内所拥有的信念或理论所污染的,完全客观的观察是不存在的。但不能因为观察可能被理论污染就拒绝接受理论,否则就会陷入哲学家波普尔所谓的没有理论你什么也看不到的境况。既然认知模式对于我们形成正确认知判断如此重要,那么,人的认知图式是如何形成以及怎样发挥作用的呢?

仅就科技界而言,如果把科学共同体作为我们讨论的主体,那么讨论的空间边界就随之确定。按照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的说法,科学共同体就是享有共同范式的一群人,即这些人接受相同的教育与训练,遵守相同的行为规范与规则,那么这些人就可以被粗略称之为科学共同体。对于科技界而言,这群人还拥有几近相同的意义系统与价值系统,由此表现出行为的高度趋同性,这种从思维到行动的因果链条非常明确。在实践层面,这个群体从事活动的空间被称为场域,它的边界是由群体特定的规则划定的。在这个场域内,久而久之,这些规则就被组织以潜移默化的形式型塑群体的思维与行为,最后内在化为个人的认知图示的一部分。由于,在这个场域内大家遵守相同的规则系统,在个体行为上就呈现为一种习性,而习性就是我们日常实践的无意识延伸。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的说法:“条件制约与特定的一类生存条件相结合,生成习性(habitus)。习性是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而由其生成和组织的实践活动和表象活动能够客观地适应自身的意图,而不用设定有意识的目的和特地掌握达到这些目的所必需的程序。习性的运算方式是对既往结果变成预期目标的可能性进行估计。习性做为被乐意顺从的必然性,其生成条件本身致使它产生的预测无视对任何概率计算的有效性所作的限制,也就是经验的条件没有被改变。而这些习性结构反过来又成为感知和评价任何未来经验的依据。”[8]由此可见,习性一旦形成,就具有稳定性,对于个体而言,习性以无意识的偏好形式在日常实践中呈现,在面临选择时抵抗对原有认知图式产生影响的变化。简单做一个推论:习性对于一个人的认知来说,其优点在于凭借以往的经验与规则习得就可以快速做出一个判断,如果个人拥有的认知图式是进步的,那么由此做出的判断,也是逼真度较高的判断,不严格地说,其判断正确的概率比较高。问题是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我们头脑中所拥有的认知图式可能是退化的纲领,那么,基于此做出的判断也必将是不可靠的,甚至是错误的。因此,习性作为内在认知图式的外显结果,在认知中所蕴含的显著缺点就是容易迷信以往的经验,并且厌恶风险,面对变化不肯做出改变,最终陷入经验主义的泥潭而无力自拔。

在任何一个特定时期,由于共有的研究规范以及相同的教育经历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科技共同体内部成员几乎生活在相同的政策认知框架下,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在宏观习性上具有高度的同质性,这种观念上的同质性在行为上就存在难以克服的潜在盲从倾向,这是人群的一种普遍心理倾向。但由于科技界的从业者大多是经过多轮选拔,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者,他们对于知识与智慧具有更高的体认性,这就导致这个群体反而比普通民众更容易陷入对于知识的迷信与对于精英的崇拜。相比于普通集体无意识状态导致的群体歇斯底里症而言,科技共同体一旦陷入集体无意识状态,会变得非常固执,很难被说服,因为这种固执源于他们对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与认知图式的高度自信,而普通民众则不具备这种源于知识优势的自信。因此,不难设想,基于知识的自信形成的习性改变起来的难度与知识的拥有量成反比,换言之,知识越丰富的人,习性(观念知识的外化形式)的改变越难。一旦出现观念(习性)与新事实相矛盾的时候,改变遭遇的阻力会变大,这就是心理学中的所谓“心理定势”的成因,究其实质是与范式不可通约性有关。对此,匈牙利哲学家毕波认为:“只要跟这种固定模式中的敏感问题稍有关联的现实问题就变得无法解决。”[9]科技共同体成员由于大多分布在各种科研院所等机构,这种几近相同的规则与规范在组织内又被无数次重复与规训,然后这些观念就被个体内在化为其特有的认知图式,并以组织记忆形式呈现,基于此,被规训型塑的个体会以此处理遭遇到各类现实问题。需要补充一点的是,组织记忆与心理学上的长时记忆与短时记忆的划分是不同的,前者是根据记忆的来源进行的划分,而后者则是根据内容保存时间长短来划分的,就性质而言,组织记忆是一种长时记忆。对个人而言,场域特有的习性模式一旦内化为个人无意识的组织记忆,在很多情况下会自动发生作用而并不自知,这就是无意识的习惯化现象,所谓的经验主义认知模式也是基于此形成的。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米德所言:“我们的习惯中必定存在这样一种组织,这样,人才可能具有他实际上所具有的那种能力。”[10]那么接受一种变革对于受众而言带来的成本是什么呢?其实,变革对于个体而言所带来的成本主要有两个:其一,无法准确判断变革的潜在收益与学习新规则所付出的成本哪个更大一些?其二,变革导致已有的习惯(习得经验的外显形式)沦落为无效的沉没成本,导致行动无所适从,以往为获得习惯所投入的大量成本变得毫无意义。这两点是任何改革都难以回避的,对于科技界而言,习惯一种专业行动模式往往比其他行业有更大的投入,一旦接受变革,其沉没成本损失也要比其他行业的大。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分子是一个社会中最保守的力量(与常识相反),他们的产品也是最具有继承性的事业。

组织记忆的优点在于可以使其内部成员的行为趋于一致,从行为模式到思考方式,中规中矩,按部就班,有利于传统的传承,便于协调与管理,场域内个体的行为都是可以预测的。但是其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组织记忆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它的保守性直接遏制了创新思维的发展。由于任何组织记忆是基于过去的规范与经验形成的,当时代的状况发生了改变,原有的以组织记忆形式存在的认知图式将不再能灵活地适应新的环境,此时信奉原有的认知图式的群体将与接受新认知图式的群体发生观念分裂,此时双方以争吵的形式展现认知图式之间的矛盾,按照美国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的说法:“边界激活、极化和竞争展示,都发生在争吵中,并且有助于解释暴力。但是,与暴力仪式相比,在争吵中,它们发挥作用的规模更小、更加断断续续。具有较高协同性的争吵能够很容易地演变成另一种集体暴力,在低能力制度中,争吵毫无疑问是集体暴力最频繁的形式。”[11]在中国这样的一个历史上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而思想又高度趋同的国家,认知图示的改变尤其艰难。明末清初的杨光先所谓的“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就是这种状况的极端体现,这也间接说明了为何中国创新能力比较弱的深层文化原因。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群体间的认知差异会造成群体的分裂,这对于任何政策的制定与运行环境来说都是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为了有效扭转这种由于组织记忆造成的认知差异与社会分裂,首先需要每个人都保持开放的心态,能够客观接受与原有组织记忆不同的新观念,毕竟任何时代、任何人的认知图式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不可避免存在诸多不足与错误之处,因而要相信任何观念都是可错的,不可能完全正确,否则社会也就不再有进步一说了,何况经济学家西蒙早已证明:人是有限理性的。一言以蔽之,人并非是全知全能的,没有任何人的观念是永远正确的。认知图式的平衡每次被打破都是进步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借鉴心理学上的“去习惯化”的模式,最大程度上让组织记忆处于经常更新状态,对差异的事物保持必要的敏感性,只有这样,观念变革才是可能的,只有观念变了行动才有可能转变。具体的去习惯化该怎样操作呢?其实,对个体而言任何认知图式的改变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学习是改变认知图式的必由之路,然而学习是一种稀缺能力,在人的不同发展阶段,其学习能力与意愿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诚如美国女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所言:“与劝说一个人从经验中学习相比,控制人类的行为,并使他们按照最感意外和最不公正的方式行动,看起来要容易得多;从经验中学习就意味着开始去思考和判断,而不是去应用那些范畴和公式,这些范畴和公式深植于我们的心灵,但其经验基础久已湮灭,并且其表面的合理性在于它们理性上的一致性,而不在于能够充分解释实际事件。”[12]为了克服原有认知图式在机构作用下所形成的固化组织记忆的现象,阿伦特给出的一种破解之路值得关注,即思考与判断。这也正是自18世纪以降,源自康德给出的启蒙药方的精髓所在,即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以此打破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而运用理智的标志就是批判与反思精神,判断恰恰是个体基于理性所做出的抉择。

在操作层面,为了减少这种痛苦造成的心理成本,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去提升认知图式中那些比较恒定的、形而上的维度,因为这些因素变化的速度比较缓慢,一旦这些基本框架确定下来,其他要素相对而言就比较容易去习惯化。那么对于政策而言,要关注什么问题呢?因为,任何政策都是制度的产品,因此,对于政策的关注,首要的因素就是关注政策的正义与公平维度,这是制度美德的体现,通常这个维度短期内很难改变,如果缺少这个维度,任何政策都无法通过与获得合法性。然后再考虑政策收益的分配问题,这项要素对于政策受众而言是最敏感的,一项基于正义原则制定的政策,其收益分配也将是最大程度上符合公平原则。经济学家布坎南所谓的:原则的政治而非来利益的政治,就已然表明政治运行的基本伦理底线。实践层面上,政策红利的分配其目的有两个:一则,通过红利的分配赎买受众的认同;其二,红利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众接受变革所带来的沉没成本。那么如何保证政策的制定符合正义原则呢?这就要求把政策制定置于罗尔斯意义上的“无知之幕”之下,以此,最大限度上排除各种外在因素对于政策制定公平性的影响,也只有基于此,每个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才能在收益的分配中被公平对待。因为,此时每个人无形中都要遵守霍布斯意义上的利益的契约原则,即“为了公正,人们必须遵守那些规则,我们可以将这种道德观称为基于利益的契约论。”[13]从这个意义上讲,做一个有道德的自私者是可以接受的。

结语

综上所述,任何改革要成功推进,首先,需要观念先行,让潜在受众从概念上了解改革的目的,并对之产生主动的认知热情与判断;其次,把改革的预期收益的来源、构成与分配模式向公众阐明,以此激发政策受众对于改革的认同与支持;第三,当一项改革的运行轨迹符合帕累托最优模式时,而受众由于自身的认知图式的退化无法与改革的理念相契合,甚至发生矛盾时,应该通过去习惯化的启蒙,重塑政策受众的组织记忆。科技体制改革同样遵循这个实践路径,希望关于改革红利与组织记忆的思考能够对正在推进中的中国科技体制改革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1]保罗A萨巴蒂尔.政策过程理论[M].彭宗超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3-4.

[2]阿维纳什K迪克西特.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M].刘元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34.

[3]斯蒂芬L帕伦特、爱德华C普雷斯科特.通向富有的屏障[M].苏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67.

[4][5]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281366.

[6]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吴爱明、夏宏图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26.

[7]http://en.wikipedia.org/wiki/Derek_J._de_Solla_Price.

[8]皮埃尔布尔迪厄.实践感[M].蒋梓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73-75.

[9]亚历山德拉莱涅尔-拉瓦斯汀.欧洲精神[M].范玮玮等译.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238.

[10]乔治赫伯特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霍桂恒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37

[11]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M].谢岳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11

[12]汉娜阿伦特.反抗平庸之恶[M].陈联营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4.63.

[13]史蒂文卢玻尔.伦理学是什么[M].陈燕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21.

作者简介:

李侠(1967-)男,辽宁省辽阳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研究方向:科学哲学、科技政策与科学社会学。

周正(1986-)男,河南省安阳人,博士生,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研究方向:科技政策与科学社会学。

 

 

Study on profit of S&T system reform and organization memory reconstruction

1Li xia  2Zhou zheng

(12 Department of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China)

Abstract:If the reform of S&T system intends to achieve success, the resource, constitution and allocation model of reform profit should be explained to the policy acceptors. While the reform corresponds   to Pareto efficiency, the acceptors are still likely to reject the policy inertially because of their self habitus, which will impact the effct of policy. When cognitive difference appears between policymaker and acceptors, the latter need to change cognitive schema based on organization memory and form new consensus to adapt themselv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Keyword: S&T system, reform, profit, organization memory


[*]本研究获得上海教委项目资助,编号为:A1304,特此致谢。

【博主跋】这篇文章应张老师之邀,写于一月份,修改以及最后定稿于2月初,现发表于《中国科技论坛》2015(8)期上。感谢匿名专家的评审意见,并对相关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合作愉快,是为记!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829-912454.html

上一篇:幸福的权利:来自个体与社会的责任
下一篇:天津烤鱼
收藏 IP: 180.171.61.*| 热度|

8 黄永义 武夷山 陈楷翰 刘立 曹聪 马雷 陈冬生 hunthawking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16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29 17:0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