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接受了“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的采访,讲述了城市与水之间的三个“故事”。这里先说一下第一故事:城市、生态、规划......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从生态与城市规划角度来看,世界上有哪些城市做的比较好,这些城市是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对我们有哪些借鉴意义?和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生态与环境规划还存在哪些薄弱的环节?
包存宽教授: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最基本的概念谈起,即“生态”、“城市”和“规划”。
我想先说一下生态。生态(Eco-)本是一个中性词,是指家园(house)或者我们的环境。简单的说,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生物和环境之间相互的关系。而当下语境中,生态被赋予了“美好”、“健康”、“和谐”等积极含义,甚至带有了个人的好恶、情感。学术上,应该基于中性的、科学的定义来理解并应用“生态”一词。
再说一下城市。而城市最主要特征,就是以人口为核心并包括资本、生产要素的高度集聚。而人口、资本、生产要素的高度集聚并形成城市,“吸引力”就是区域自然条件、生态系统。城市是利用自然条件和生态系统发展起来的,也会对自然尤其是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而受影响后的自然和生态也会反过来成为城市发展的限制因素甚至是瓶颈。
最后再说一下规划。“规划”具有多重属性,兼有工具理性、程序理性与价值理性,技术性与政策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物质性的空间安排、资源配置和非物质性的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与价值共识的达成,等等。这里,我想着重说规划的四个最基本的、不能证明的属性,即“元意识形态”(meta—ideology)。一是相信未来的存在。规划都是指向“未来的”,这应是任何规划的“信仰”;二是相信未来可以比现在更好。也就是说,规划的导向都是朝向“好的”、“良性的”方向和目标。三是相信更好的未来可以通过人的力量达到,而且这一力量包括但不限于规划。
这样,把上述三个概念分别组合起来,就有了生态城市、生态规划和城市规划。生态城市应该是城市和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一是城市建设与开发活动不会对生态系统产生显著的尤其是不可逆转的损害,二是生态系统可以支撑城市正常运行。因此,生态城市的关键或许并不在于如何保护生态,而是如何控制甚至严格限定人的行为即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作为对人类活动的合理引导和约束,规划的意义就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引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而当下,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建设用地迅速扩张、新城新区遍地开花,不仅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而且不顾及城镇化的现实需求的盲目扩张造成了许多“空城”“鬼城”,违背了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常识。因此,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应是融合了自然与生态因素、以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规划。一个真正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城市,或许无须编制专门的生态或环境保护规划,而是要合理引导与严格限制城市开发与建设活动。
在发达国家,比如欧洲尤其是北欧的一些城市,很少有专门编制“生态规划”或“生态城市规划”,而自然与生态因素被明确且“自然”地纳入相关的城市规划或空间规划,作为具有法律强制性和约束力的内容;再加上,发达国家已处于高度城市化状态甚至出现逆城市化趋势,其城市面临的资源环境与生态压力也早已出现逆转。
而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之中,而且这一过程中,土地财政、GDP至上的政绩观驱使建设用地增长过快,甚至打着生态保护的旗号破坏自然生态城市开发案例在国内屡见不鲜。
本文由水世界专家组采访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水世界微信公众号ID。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包存宽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828156-990614.html?mobile=1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