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阳
结合学科排名、学科性质、年龄特点的高校教师考核标准制定方法 精选
2014-7-3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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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解聘9年未评职称方艳华老师,在科学网引起对高校“非升即走”政策利弊的讨论。自从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一方面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质量参差不齐、冗员过多的弊端日益显现,一方面大量海龟、土鳖博士毕业后教职难觅的矛盾越发突出。举个简单的例子,华东地区某三流高校博士点学科,一个10年没有拿到博士学位、10年没有发表一篇一作论文的硕导仍然在堂而皇之地指导着研究生、当着学科负责人。相反,一个博士期间连续发表4篇高影响因子的SCI论文的博士生,仅仅因为本科身份欠佳,连面试该校教职的资格都没有。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此背景下,制定优胜劣汰的考核标准势在必行。
     其实,没有硕士授予权的二本院校以教学为主,大专层次的职业院校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教师考核标准的制定相对比较容易。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考核标准其实主要集中在一本以上院校。

     对于制定优胜劣汰的考核标准的必要性,科学网广大博士并无异议。问题的关键在于,淘汰标准如何制定?在此,我提出一个结合学科排名、学科性质、教师年龄特点的高校教师考核标准方法。不成熟之处,望广大网友斧正。
一、学科排名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985、211院校所有学科都是科研为主的强势学科,尤其是这些院校的外语、人文、理学等公共类、基础类学科以及航天、航空、电子、家具、园林等新兴学科。比如,一些985院校新办的航空航天学科综合实力可能比211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科逊色不少。同理,南京林业大学的风景园林学科可以叫板中国C9院校的相应学科,非211院校的南京邮电大学的电信学科综合实力可能超过985院校。因此,根据学科而非学校的相对排名制定考核标准更加科学。
      如果教师所在的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前20%且拥有博士点授予权,无疑该学科的教师的考核指标中科研的权重应当增大。如果所在的学科不幸落入后20%且连硕士授予权都没有,意味着该学科的教师在重大国家级科研课题申报中大部分只能扮演打酱油的角色,对于这样学科教师的考核科研的权重就应该相应减少。处于中间层次的拥有硕士点、博士点的学科,教师的考核指标应该是教学、科研并重。
二、学科性质
     纵观全国高校,教师的考核指标几乎千篇一律,涵盖了SCI论文影响因子、科研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到位经费数量。这种不考虑学科性质的一刀切做法的弊端,科学网已经进行过多次的讨论,在此本文不再赘述。科学的考核指标应当考虑学科的性质,分门别类地制定考核标准。
      以笔者所在的南京林业大学森林资源环境学院为例,林学学科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三,其科研项目、到位经费占学校总数的50%,硕博士点数量、在校研究生占学校三分之一,无疑这样一个学科的教师应当以科研为主。然而,仔细分析,在林学一级学科下面,每个二级学科的性质有着巨大的差异。林木遗传育种属于基础学科,森林保护、森林培育属于应用基础学科,笔者所在的森林调查规划属于应用学科。从申报国家级课题的、发表SCI论文的角度看,明显地基础学科强于应用基础、应用基础强于应用学科。如果不分学科性质,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制定考核标准,唯一的结果,只能是基础学科越来越强、应用学科越来越弱。实际上,笔者工作22年的经历,已经证明了这一趋势。
      科学的考核标准,应当是分门别类,针对学科性质区别对待。基础学科教师,以高影响因子SCI论文为主,应用学科以中文核心期刊、发明专利为主。很难想象,对于笔者所在的这样一个从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到规划设计都自成中国特色的独立体系、以中国森林资源管理为主的学科,姑且不谈发表SCI论文的难度,在国外期刊发表的、基层管理者一生没有机会阅读的论文价值何在?如果硬性要求,只能逼着教师走向远离生产实践、闭门造车的死胡同。最近10年笔者曾经参加、组织过多次行业内学术会议,发现出现了一个很不好的苗头:生产单位、管理部门参会的代表越来越少,相反,象牙塔内的硕博士生、青椒们越来越多,呈现科学研究孤芳自赏的现象。
三、年龄特点
      考核的结果,无非是优胜劣汰。非升即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点在于2方面:从上往下流动易,反之难,985院校淘汰的教师可以到三流院校觅职,反之不可能;户籍、社保、住房等外在因素制约过多,人才难以流动。因此,非升即走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中国国情。根据年龄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可能更加人性化。比如,55岁以上教工考核不合格可以提前退休;对于35岁以上女教工、45岁以上男教工可以分流到学校后勤、服务岗,而非简单推向社会。

相关专题:清华解聘教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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