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我省国际学生教育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海南省政府特设立“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要是没钱上学最好先出国当个外国人哦)
省财政设立奖学金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来我省本科高校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博士学位的优秀国际留学生。获取奖学金的国际学生称为奖学金生。奖学金包括: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综合保险费,其余费用自理。
本科生奖学金,资助期限一般为4学年(医学专业等为5学年)。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生/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期限为3学年。标准为23000元人民币/生/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期限为3学年。标准为25000元人民币/生/年。自2013年起,每年资助50名奖学金生。
看看我们自己的学生的待遇: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差距好大呀,不仅仅额度低,时间也只有一年)
另外也查了一下,好像还没有发现海南省政府有关国内学生奖学金的文件,不知道是有还是没有。可怜的孩子们,这倒是如何解释呢?
元芳,你怎么看
相关专题:2012国家奖学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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