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青年了,最后一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拿自己做了一些前期工作的实验结果写了标书,自己修改了好几遍,请一些内行也看了看、修改了一下,感觉创新性什么的都不错,就申请了。结果,还是挂了。
简述一下我的课题:蛋白A通过蛋白M调节蛋白P的凋亡诱导功能。AMP都是比较耳熟能详的蛋白。有文献报道A和P有相互作用,但是另一篇文献否定A和P有相互作用,A和M有文献报道有相互作用,M和P有文献报道有相互作用。而我的前期工作确定AP有相互作用,并且上调P的表达量和磷酸化水平,A和M有相互作用,下调M的蛋白水平,而M恰好能促进P的降解。因此我推测A可能通过下调M,从而上调P的表达,从而影响P的凋亡诱导功能。
专家意见:
专家1:简述申请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申请者提出的科学问题或假说
申请人的主要研究目标是1 研究A与P是否直接相互作用;2 A与M是否直接相互作用? 关于这两点已经有文献报道了A与P直接作用,A与M直接作用。所以选题不准确,项目缺创新性。不建议资助。
具体意见:无
我冤啊,把我的研究内容硬生生砍掉2/3---3/4啊,我的科学假说更是完全被忽视了。A和P的相互作用确实有报道,但是也有完全相反的报道啊。并且我研究的是A-M-P,
专家2:主要研究内容描述比较准确。
具体意见:一) 申请项目的预期结果及其科学价值和意义
申请项目预期结果未予明确说明,综合申请项目所述内容来看,申请人尝试了解A是否可能参与调控了M-P信号通路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其具体分子机制是A通过抑制M从而稳定P蛋白,这种抑制作用是通过与M-P直接相互作用引起的。从研究基础来看,A与P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但还需要大量工作进行确证。因此,W是否如预期的能与P相互作用还留有疑问;同时,关于M-P信号在细胞凋亡中的作用业已清晰,A作为抑癌基因发挥作用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因此,此项目新意不足,相应的其科学价值和意义也有待商榷。
(二) 科学问题或假说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创新性
对科学问题的描述基本是对研究内容的再重复,未能提炼出关键性问题;考虑A是否与P相互作用来发挥作用有一定的新意,但A与P协同调节肿瘤细胞活性已有报道,这使得申请项目总体创新性不足;在A调节P-M通路中过于简单的考量几种蛋白或潜在蛋白的相互作用,未能考虑其他因素的存在比如蛋白修饰等的调控,这些使该申请显得总体思路过窄,创新不足。
其实我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A-M-P,而不只是A-P,申请书里很大篇幅都在描述对蛋白修饰的调控,这一点实在不能同意啊。
(三) 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
申请人设想通过免疫共沉淀等技术手段验证A与P或A与M之间的相互作用情况,并试图通过体内及体外实验验证这些相互作用是否能影响细胞凋亡及肿瘤发生发展。同时,申请人也试图挖掘是否还存在其他蛋白可与这三个蛋白发生相互作用。申请人总体思路清晰,根据前期实验结果,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实验细节设计上还存在改进空间。
这一点我虚心接受。
(四) 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
申请人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读博期间参与的科学研究工作有助于此项申请部分工作的展开,但总体相关性还不大;同时,依托的科研平台相对完善,能完成一定的生化细胞水平检测,但研究亟须的流式细胞分析平台及质谱分析平台未有述及,研究条件尚显不足。
博导不让我做任何和博士课题有关的东西,说做了就告我,你让我咋办啊?
实验平台不可能都具备啊
(五) 其它意见或修改建议
研究基础中所涉A与P相互作用结果尚显薄弱,有待加强,实验设计尚不完善有待改进,主要考虑增加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
虚心接受啊。
专家3:具体意见
(一) 申请项目的预期结果及其科学价值和意义
本项目预期发现A调控P的新的机制,从而揭示细胞新的凋亡机制。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临床应用前景。
(二) 科学问题或假说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创新性
科学问题明确,创新性较好。
(三) 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都很充实,研究技术路线明确。立项依据中的前期研究数据也很确定,A对p和M调控比较明显。
(四) 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
申请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所在单位为,具备完成该课题的研究条件。
(五) 其它意见或修改建议
无
只有三个专家的意见,看评语情况是CBA?或者是CCA?
真想提请复审,可惜啊,国基委是这么规定的:
“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
我冤死了冤死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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