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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回击:哥德尔定理和西蒙的哲学(2)

已有 2819 次阅读 2013-2-23 13:44 |个人分类:乱七八糟|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西蒙, 哥德尔定理

(2)断言的形式化
    人类的智能是件让人迷惑的事情,我们总是希望用一种手段来描述人的智能并模仿之。比如我们能查觉到以下两个推理的某种一致性:
     推理A:中科院研究管理的人歌唱得差,而陈安是中科院研究管理的,所以陈安歌唱得差。
     推理B:清华的人个子高,而文克玲老师是清华的,所以文老师的个子比较高。
    我们都熟悉,这是三段论,这个推理过程可以用公式表达:
     推理A的公式化或者形式化:对象1(中科院研究管理的人)属性(歌唱得差),而且,对象2(陈安)属于对象1(中科院研究管理的人),导出,对象2(陈安)属性(歌唱得差)。
    推理B的公式化或者形式化:对象1(清华的人)属性(个子高),而且,对象2(文克玲老师)属于对象1(清华的人),导出,对象2(文克玲老师)属性(个子高)。
    总结以上两个公式,我们可以有个一般化的公式来表明三段论的推导过程:
     公式A:对象1(甲)属性(子),而且,对象2(乙)属于对象1(甲),导出,对象2(乙)属性(子)。
    这里,“甲”、“乙”、“子”都是变量名。将“甲”这个变量分别代入(中科院研究管理的人)和(清华的人),将“乙”这个变量代入(陈安)和(文克玲老师),“子”这个变量代入(歌唱得差)和(个子高),就分别得到了推理A和推理B的形式化的结果。
    进一步看,我们推理还牵涉“真”,“假”的问题。比如推理A和推理B的大前提是假的,则这次推理的结果就不一定正确。也就是说,推理A和推理B的结果的“真”或“假”是无法判定的。关于断言的“真”“假”的判断,我们也可以用公式来推导。
    有一门学问,称为“数理逻辑”,对应于数学里的“元数学”的一部分,就是专门玩这个花头的。当然,在历史上,这是令人激动的学问:我们模仿了人类的推理,并将之公式化或者形式化,那我们不就可以让机器做公式运算,代替人进行推理了吗?进而言之,机器不就有智能了吗?
    不要高兴得太早,特别要对那些搞数学的朋友说:“没那回事。”
    第一件事就很麻烦,这就是自然语言的形式化。仅举一例,来说明这个困难:
    推理C:不是吃素的人就会吃肉,蒋科学可不是吃素的,所以蒋科学是吃肉的。
    很明显,这里“不是吃素的”有歧义,对人而言,这个理解很容易,可以对机器而言,尤其是对只会算公式的机器而言,这实在是让机器迷惑。
    所以,参与争论的朋友,要搞清楚,将自然语言描述的诸如“数学的真理性”等等命题,纳入数理逻辑的范畴,实在是不明智的。
    (敬请期待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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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戴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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