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陈安:研究生收入机制如何设置才能保证公平?一文,感想颇多。
首先我认为“研究生收入”提法不妥。更谈不上机制设置问题。若谈,应是呼吁国家奖学金机制设置才是。
研究生首先是学生。学生就是家里花钱送你读书。何谈收入?想要收入可以,一是打工(耽误学业),二是工作(别读书)。国家奖学金虽少,但加上家里补贴,基本上可以保证日常生活。但不可能满足娱乐,享受和谈恋爱,考英语,培训班之类的开销。所以研究生不去与学校而是与导师计较那点补助,实在是找错了维权对象。
导师不是个个经费大把,钱多的花不完。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部分(按科研费比例)作为学生科研补助也是杯水车薪,捉襟见肘,已经尽了力了(总不至于用自己工资资助学生吧)。至于每月钱数,依据项目经费,学生数量等有所变动也很自然。因此导师发不发和发多少都不是硬性规定,当然也不是义务。
研究生应该把时间精力用在科研上,但现实并非如此。硕士生人数众多,良莠不齐,导师不可能对每个学生都奖励。即便奖也要论功行赏。况且个别研究生并没有很好履行学生职责。
硕士生不同于博士生。博士生是“高层次”人才,国家学校导师都有所投入,毕业前必须有SCI文章发表,因此生活补贴高点无可厚非。
研究生不是打工仔!导师也非老板!
以某单位博士生为例。指导一名博士生,导师需要支付的经费。
每月1500元,每年18000元,三年54000元。从一入学导师就要准备好这笔钱。但这只是基本数。通常博士生三年毕业的越来越少。每延长一年又是18000元。所以一名博士生(3-5年),导师要拿出54000-90000元用于生活补贴。若每年招一名博士生,三年间将有3名博士生。一项国家基金项目平均60万(三年期计,按20%可用于发补助的只有12万,每年4万,勉强够维持2名博士生)。如果再有6,7名硕士生也要发补助,请问钱从何来?
导师招博士生本来就是“赔本的买卖”,而且某种意义上也是一场高风险的“赌博”。若研究生争气,导师也算付出有回报。若研究生出了问题,导师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的科研也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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