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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 精选

已有 4740 次阅读 2016-10-24 09:2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

李连达  李贻奎

最高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指出:「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有极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此论极为正确,此规定应该坚决贯彻执行。

近年医护人员被打骂,被暴力伤害致死时有发生,禁而未止,在个别地区甚至日趋严重。1018日广东翁源县卫计局副局长李烟柱之妻,因死胎引产,要求医院对胎儿死亡负责赔偿。经县卫计委部门成立调处工作小组介入调解,未达成共识,产妇家属约50多人冲击医院麻醉科手术室,对医院正常工作造成影响。县委县政府组成调查组全面调查整个医闹纠纷,对卫计局副局长李烟柱进行停职处理,责令其配合相关调查。

身为县卫计局领导,未能尽职尽责,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宜。甚至其家属50余人大闹医院。说明医闹屡禁不止,暴力伤医事件层出不穷,有多方面原因,而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打击不力,甚至仗势欺人,执法违法,带头闹事,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护人员安全,是重要原因之一。

最高检察院的规定为正确处理医闹及暴力伤医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及合法权宜,以及正确解决医患纠纷,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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