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
科学研究活动的分类问题 精选
2009-3-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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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科学技术政策问题的时候,如果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关键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共同的概念、认知基础上探讨有关政策策略问题才更有意义,这样能省掉不少各说各话引起的废话和无谓的争论。本文就尝试辨析科研开发活动中的一些关键概念。
  
在辨析之前,先要检讨一下过去国内理工科的高等教育。一个本科计划,怎么也有4年的时间吧,大学里,学党史、学政治经济学、学哲学,怎么就不能开一门“科学技术学”,告诉那些将来要搞科研开发的学生们,什么是科学、什么是技术、什么是基础研究、什么是应用研究,顺便再讲讲一般科技史呢?现在好了,好多院校都有“科学技术概论”之类的选修课了。不过,从我在科学网上还有其他地方看到的网友发言看,不少人对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分类问题的认识还是很模糊的。
  
这个模糊现象不仅仅出在高等教育界。大约在1996年或者1997年吧,国家科委(当时还叫科委,现在叫科技部了)拿出一笔钱,说是要正经搞一部中国的科学政策。记得开始的时候,课题组就花了不少精力去辨析科学研究分类的几个主要概念,为此大会小会也开了不少,科学家、管理专家各抒己见,还有过比较激烈的争论。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多年来国内的科学研究活动分类,一直就是一笔糊涂帐。
  
说实在的,国家科委还是挺重视科学分类的标准化以及与国际接轨的。从90年代开始,国家科委仿效美国的《科学与工程指标》(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每两年出版一本“科技黄皮书”,里面主要是科学技术活动的统计资料。书中,对科技活动的描述,用了国际上通行的研究与开发(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的概念,增强了国内与国外科技统计的可比性,这是一大进步。
  
关于R&D的精确定义,可以到网上或者到有关工具书里查。我个人理解,R&D就是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所从事的创造性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两个部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科学研究一般又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则包括了对产品、工艺、设计、仪器设备的改进。在R&D这个大盘子里,R和D相比,无论在人数上,还是在消耗的设备和金钱上,都处于绝对的劣势。原因很简单,D是与创造财富直接相关的,D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打败竞争对手的主要法宝之一。
  
D(技术开发活动)财大气粗,是市场机制的作用,这里不再详述。本文要讨论的重点是R,即科学研究。科学研究在国际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叫基础研究(basic research/fundamental research/pure research),一类叫应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
  
基础研究的目的是扩大人类的知识宝库,增加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研究问题的提出更多地来自于科学家自己的兴趣或者好奇心。关键的一点,是现阶段看不到研究成果的商业价值。比如,对生命现象的探索,对宇宙起源的研究,对粒子结构的研究,天文观测,等等。
  
应用研究则是为了解决实际中的问题所开展的科学研究。虽然它的结果也丰富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但应用研究的出发点是解决问题,是改善人类的生存状况。比如生物医药类的许多研究、能源技术研究等等。
  
应当指出的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划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其原因就在于要说清楚一项研究有没有商业价值有时候很不容易。有一个硬性的以时间尺度为标准的划线方法可以供参考:如果可以预见到数年以后具有商业价值的研究,绝对是应用研究;如果可以预见到,研究的商业价值可能在30-50年后才能实现,那么,这项研究既有应用研究又有基础研究;如果在可预见的将来,难以知晓何时才能实现一项研究的商业价值,那么,这项研究就是基础研究。
  
这么看来,其实科学研究的分类并不复杂。问题是,多年来,我们中国的科技统计系统把这个问题复杂化了/混淆了。在中国,科学研究分成三类: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前两类统一称基础研究(攀登计划的A B类就是分别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我们传统成为应用研究的部分,实际上对应的是国际上所说的技术开发部分。
  
再回到当年的中国科学政策的研究上,当时专家们比较统一的看法是,中国的应用基础研究,实际上属于国外的应用研究,应当纳入应用研究归口统计。据我所知,关于中国科学政策的研究制订,后来不了了之了。不过,从今年来国家公布的科学技术统计数据看,我们在研究开发活动(R&D)方面采用的分类标准,的确是基本上与国际接轨的。这应该归功于国家科技部的统计口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的科技统计工作者,他们做了相当细致扎实的工作。
  
尽管统计口径大致跟国际接轨了,但我们广大科技人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常常见有人声称自己是搞技术研究的,实际上他做的是应用研究的工作,也常见自称搞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实际上是在从事技术开发工作。如果关起门来,如何对科技活动分类,并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只要有约定俗成,交流的双方能明白就行了。但是,在全球化时代,在跟国际同行交往的过程中,如果不采用国际通行的说法,还是容易引起误会。
  
话说回来,作为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学者而言,把科学研究划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不一定是他们关心的问题,还有很多人(包括非常著名的科学家在内)主张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划分是没有意义的。他们的说法当然是有道理的。在很多情况下,科学家是凭自己的兴趣在工作,他们做的工作属于基础还是应用研究,的确不是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
  
但是,从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区分则是必须的。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对科学研究的财政支持问题。比如,美国二战以后形成的国家科技体制,基本上就是,国家有责任对基础研究提供财政支持,而对于应用研究,除非是关系国计民生、国防、人民健康的重大项目,否则一般由私营部门(企业)来支持。至于技术开发项目,则企业投入占绝大多数。
  
最后,提供一点统计数据的对比。美国在2006年R&D总经费为3404亿美元,其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所占比例为18%,22%和60%。在基础研究中,来自联邦政府的投入和来自企业的投入分别占59%和17%。在应用研究中,联邦政府投入和企业投入所占比例为33%和59%。技术开发投入中,这两个比例为16%和83%。(数据来源:NS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2006)。中国的统计数据是:2006年,全国R&D投入3003亿元(合375亿美元),其中政府投入占25%,企业投入占6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5.2%、16.8%和78%。(数据来源:200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7-09/13/content_9252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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