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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就是相互作用,所以对于存在的内涵需要扩展,以前我们人为的把物质和意识对立起来了,而出现了谁决定谁的问题。唯物与唯心的对立就是关于物质与意识谁先谁后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物质,什么是意识?它们到底代表着什么,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后,才能解决下一个问题。唯物与唯心的对立,根本就在于将物质与意识对立起来了,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物质和意识的本质。首先是字面上,然后是从概念上,这显然是有区别的,但我们是可以接着追问下去的,所有对物质和意识的阐释多只停留在语言(文字)层面,所以我们必须接着问语言(文字)到底代表着什么,该如何去理解它,任何概念都是需要解释的。而往往是用语言去解释语言,但语言并非来自语言即不是从来就有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语言是如何产生的,从宏观上看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即人类之间交流、沟通的需求,这样解释还是在语言层面,必须要深入到更深层面,从微观角度:语言是由每一个个体表达出来的,它的最根本的根源还是每一个个体,显然是个体之间不断相互作用及个体与个体以外的自然界不断的相互作用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我们是从视觉和听觉上感知语言的,而视觉和听觉的出现是早于人类语言的形成的,那么语言的产生肯定离不开视觉和听觉感受的作用,文字是一种特殊的视觉感受,它跟其它的视觉感受一样,可以在我们“头内”转化为有声语言,也就是转化为声音,然后再说出来。所以,我们认知的物质和意识都是能被我们感知的即就是某种实在的感受,其区别仅是不同的感受而已,物质是视觉上的感知,而意识却是“头内”的感知,其实它们都是演化的体现,属于不同的演化层次。意识演化层次比物质对应的演化层次要高,但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相互作用(演化)形式,这样存在的内涵就被扩展及深化了。哲学上的量变到质变的科学根据或源泉就是系统科学中某一层次秩序的不断演化到一定程度形成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这种混乱进一步演化达到一定的程度,由于各种不同演化形式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而发生突变形成更高层次的相互作用形式即产生一种更高层次的新秩序。
上述所论述的一切都是以个体为中心的,存在就是相互作用,那么存在就具有个体性,所以存在只发生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同的存在就是不同的相互作用形式,有些相互作用之间是有联系的,是一种对应关系可以互相转换,那么对于不同的事物、不同的人(物)就有不同的存在观即存在(宇宙)是多元而且具有层次性。多元、多层次宇宙就是个体(你)所感受到的一切都有各自特有的感受(存在)形式(层次),由于演化的层次性,从低级到高级,所以肯定有共享的部分即分叉前的更低级层次,也就是不同的个体的共同感受形式,层次越高、分叉点越靠近这种共享性也就是越大。如有共同学习背景的人,不仅可以与他人一样能理解(共享)一般通俗的思想,还能互相理解(共享)各自专业领域的思想而对于其它没有相应知识背景的人这是无法理解(共享)的。对称破缺导致分叉也就是形成差异性也即是宇宙的分化,这种分化导致差异性而产生矛盾,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是宇宙进化的动力就是要使要消除矛盾而得到统一,然后又发生分化,因为存在就是一个差异性相互作用过程,不断地互相推动着向前演化,形成新的存在形式(新的感受),所以差异性也是存在的原因。因此,不同的存在观就导致多元的宇宙形式也就否定了以人类视觉感受为中心的唯一的宇宙图景,这种宇宙图景只是一种特殊的相互作用形式,并不是唯一的是不能取代其它相互作用形式的,这就是相互作用形式(感受)的永恒演化(运动),演化就是存在和认知。这样,各种相互作用层次,如所谓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及非生命物质甚至各种分子、原子、质子、电子等微观粒子都是在不断地运动也就是不断的在发生各自形式的相互作用,那么以它们各自为中心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感受,当然根据差异性的程度会有共享的感受,这就是属于它们自己的宇宙图景,这样就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困境。
哲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本体论和认识论其实是语言(文字)作为思维工具的副产物,这里对语言(文字)进行了非语言解读即语言就是思维本身是实在的并不是什么思维的工具。存在就是大小宇宙(矛盾)的相互作用并不断的互相推动着对方进化的过程,存在(宇宙)是多元的并非只有一个宇宙(存在)。从旁观者转向参与者,认知就是创造,追求真理就是创造真理,并没有所谓本体及对本体的认知,这是语言作为思维工具的副产品,那么本体论和认识论就一起被彻底抛弃了,这样唯物与唯心的对立自然也就消失即没有区别。将辩证法(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实在化、内容化,它就是具有实在内容的科学本身,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所有理论,最高层次的统一即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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