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物界的适者生存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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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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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竞争, 适者生存
上海《文汇报》有篇文章,说起英国BBC播放一部描写非洲野生动物的纪录片《非洲》,其中有些细节,引发英国观众的强烈反应。一个是描写阔嘴鲸头鹳的。鹳妈妈生了两只小鹳。一只强的,一只弱的。强的总是欺负弱的,而弱的小鹳最后已经顶不住了,奄奄一息,可是鹳妈妈最后还是把口中的水吐给强小鹳喝。观众叹息鹳妈妈的母爱如此狭隘,但编导说,鹳妈妈只能保证一只小鹳的生存,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强者生存。
还有一个细节,是有关非洲象的。一小队大象很久没有饮水了,它们在寻找水源,在寻找水源的过程中,其中一只小象越来越走不动了,最后倒下,停止了呼吸。象妈妈悲伤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眼中流下一行眼泪。
英国的观众们看到这里,就愤怒了。他们指责影片的主创者太冷血,拍摄者的车上有食物,有饮水,为什么就不能送给小象,而要眼睁睁地看着小象死去?《文汇报》这篇文章的作者说,动情的英国人,软弱的英国人,难道你们不懂,这就是大自然?
自打达尔文那时起,人们就已经知道所谓适者生存的原则了。后来英国的斯宾塞,还把达尔文的这种生物界原则扩展到社会领域,提出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即指人类社会也是适用于适者生存,亦即强者生存的道理。后来,斯宾塞的这个理论还遭到过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其实,从生物界到人类,这个原则的发展也是经历过长期过程的。在生物界,这个原则确实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的原始社会阶段,虽然还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但是那个时候的生存条件也是异常艰苦和恶劣的。所以,在人类社会的原始时期,相关的道德伦理也就有了为了确保种群的生存,需要牺牲某些个体的观念。在这个时候,还根本谈不上什么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这样的概念。在阶级社会,这个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就表现为阶级斗争。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说过,“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想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
或许可以说,生物界在早期,这种物种之间为了生存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也是相当残酷的。即使是在同一种群内部,个体之间的竞争也同样残酷。这从某种角度上,这种竞争并不是以个体的生存为目的,而是为了保持种群的高素质,为了使种群生存的质量更高,生存的机遇更大。所以个体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为了种群本身的存在与进化。在这个竞争过程中,大量的个体被牺牲掉了。有的是牺牲个体的肉体生命,有的是牺牲个体的个性。当然,随着种群自身素质的提高,个体所付出的牺牲代价也会逐渐减少。但似乎还不能完全取消。
人类发展进化到今天,个体生存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个体为了种群而付出的代价也大大地减少了,但是还没有完全避免牺牲。在资本时代,竞争似乎成为纯个体之间的事,其实随着人类活动领域范围的扩大,竞争的激烈程度应该是有所缓解的。过去是在狭小的领域内竞争,其激烈程度当然较为突出。如今在更为广阔的领域里活动,竞争的残酷程度有所降低也是正常的。如果到了后资本主义时代,人类活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那么竞争的激烈程度会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竞争的质也会改变。这时的竞争已经不再是单纯为了生存而竞争,也不会再是为了争夺生存质量的制高点而竞争,而可能只是展示个人技能与素质上的某种竞赛。
优胜劣汰,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诠释。在未能进入人类社会的生物界,这是攸关生命种群存亡的,包括生命个体存亡的法则。在人类社会进入文明阶段,即进入阶级社会的阶段,这是有关人类不同群体之间生存质量竞争的。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活动领域与范围的扩大,这种竞争的残酷程度会有所下降,直到有一天,它只成为人们游戏(game)内的一种胜负法则,而与个体的生存无关,与个体生存质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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