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地听到老人生病而子女不愿送医,导致老人在家等死或病死的事,简直像慢性谋杀。问题很严重,却似乎只能听之任之。法律惩戒吗?遗弃罪属自诉案件,老人一般不忍心去告孩子,也耗不起时间和精力,当事人沉默,旁人又能如何?即使胜诉,执行又另当别论。相关法规在实践中多挂于墙上。道德、舆论的约束更是无力,于那些人而言,风烛残年的老人就是个只会消耗、毫无价值的包袱,恨不能弃之而后快,什么孝心、良心、道义、脸皮的,不值钱。街道、村委呢?“经济”最重要,各家的生老病死又算琐事、私事了,不想管也不好管。舅舅村上一老人的儿子就是村干部,却宁可把空房子锁着也不让老父亲住,老人只能住在土墙垒就的后院里,四面透风,当真是猪圈都不如!妙的是,村部还挂着“先进党支部”的锦旗呢!宗教信仰呢,本就缺失,上帝和佛祖都那么渺远,何来敬畏之心?仔细想想,赡养老人这样与社会、家庭和个人幸福休戚相关,影响几代人的事,竟然只能靠子女的“良心”来维持!仅凭自律,这种保障多么脆弱!
看看身边,不少子女只给老人最低的生活保障,不愿再多出一分力、多付一分钱,更不用说精神慰藉与临终关怀了,“尊严、自由、平等和有保障”,在这样的家庭里荡然无存。中国已是老龄化社会,将来还有更多的老人,可是法律、道德、政府、宗教的力量对此都那么薄弱,这么严峻的问题倒像个真空地带。对那些可怜的老人只能报以一声叹息,对那些不孝子,也不能把他们怎么着。除了被人议论几句“缺德”,他什么也没缺。——这种现状,会产生多大的示范效应?父母的言行,又会给下一代做出怎样的榜样?这片神奇的土地,是是非非不分明,连人伦亲情都要渐渐淡漠了么?
看病贵、住房紧张、子女负担重、一些老人当年未必是好父母好公民、社会转型期……是的是的,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有多少老人遭了不该遭的罪呢?有时候真希望有因果报应,可这报应实在是虚无飘渺,即便不孝子女们遭了报应,于那些逝去的老人而言也于事无补。许多人对此只能叹一句“各人有各人的命”,一个“命”字,就把所有的不该、不愿都认可了。而这,又是怎样的悲哀?
或许,中国将来也要像西方一样,大多数老人将离开家庭走向养老院。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毕竟与西方不同,中国父母抚养子女时的做法也与西方不尽相同,能照搬么?何况,比利时有调查显示,近半数的老人后悔当年没有对双亲尽孝,渴望亲情、寻求心灵的慰藉是人类共有的本性吧。有没有更人性化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办法呢?“中国特色”这个词听得条件反射了,但是,中国的事还真要寻求中国特色。《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及:“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至少这五年之内,大部分老人的赡养还得靠家庭,不知如何落实“以居家为基础”,评选“五好家庭”、“道德模范”?呵呵。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春天里。”浪漫。老无所依的境地,寒意彻骨,如果这种“如果”层出不穷,他们的春天只在歌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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