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帆
马里兰大学访学散记之五:十分钟的代价
2014-6-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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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去学校参加下午4点开始的一个讲座,可是讲座结束后就没有了校车、也没有了公交车,我将无法回家。其实我是有车的,可是学校规定:周一到周五,早七点到下午四点,没有许可的车辆不能停在学校停车场,而我的车正是这种没有许可的车辆。

如果我4点到停车场,然后再步行到会场,肯定是迟到,这样显然对对活动不够尊重。思前想后,我决定冒一次险,提前十分钟到停车场。我宽慰自己:也就十分钟,又没有摄像头,再者,停车场里所有的车上也不像国内那样放着车证,应该很难找到我的车。何况,停车场那么大,找个不妨碍他人的空车位,应该不会被罚。

活动结束后,我来到停车场,清楚地看到雨刷器下有一张罚单。哇哦!75美元。罚得也太重了吧?这可是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啊!我很纳闷,十分钟的时间,管理员怎么就我的车揪了个正着?

怎么办呢?我拿出手机想找人求求情。可是问了一圈才发现在美国找人求情根本行不通,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不尊重集体共同制定规则的人,不值得去替他说情。我想那就干脆来个置之不理吧,又有朋友告诉我,这行不通,如果不及时缴纳罚金,且不说将要支付昂贵的滞纳金,就连我的校园卡,甚至银行卡都将被冻结。

交罚款的时候,我好奇的问,如果我正好要回国不交是不是就没事了?收款人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不交的记录一直会保留在你的诚信系统里,除非你以后再也不来美国。我很惊愕:什么意思?难道要影响以后入境美国?收款人劝我说:“曾经有人这么做过,补交的时候被罚得很惨,我建议你还是赶紧交了吧!”

从此,我的车子总是遵照规定老实地停在该停的地方。后来也不时听到一些中国朋友因为乱停车被吃罚单,甚至车被拖走的消息。当他们和我交流感受的时候,我总是建议他们老老实实地认罚。

回国后,我依然习惯了将汽车方方正正的停在车位里。规矩就是给大家制定的,只有人人自觉去遵守才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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