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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附上曾鑫年教授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申报书的照片及华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常委会10月28日晚上对许再福实名“举报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曾鑫年教授造假”投诉形成的决议。
曾鑫年教授申报教授三级岗的申报书照片。
上图划红线的部分是曾鑫年教授填写的文字:“14号文第21条(二)第五款:新农药登记证”。(注:学校14号文件第21条(二)第五款全部内容是“聘前4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完成的成果获得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证书‥‥‥”。曾教授所说的新农药登记证就是广东珠海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农药杀蚁饵剂(0.015%多杀菌素饵剂,临时登记证书号WL20080324)。
华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常委会决议(12月7日收到)照片。
1、决议的第1条。本文已经在“12月2日给华南农业大学纪委书记郑庆顺等领导的信的附件”中说明,并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请复查。在“12月2日给华南农业大学纪委书记郑庆顺等领导的信的附件”中已经说明,0.015%多杀菌素饵剂配方是美国陶氏公司在1998年之前就研发的,并在美国1998年进行临时登记。该公司授权广东珠海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登记销售,根本不是曾鑫年教授的研究成果。
2、决议的第2条。说明广东珠海经济特区瑞农植保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0.015%多杀菌素饵剂(临时登记证书号WL20080324)及有关专利没有曾鑫年教授和华南农业大学的名字。
3、决议的第3条。说明0.015%多杀菌素饵剂不是新农药。
既然不是新农药,也没有华南农业大学的名字或曾教授的名字。所以证明,曾鑫年教授是剽窃他人成果,伪造证据,捏造事实。
许再福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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