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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署名原本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在一篇论文上署名决非仅仅是“荣誉”,同时也意味着责任和义务。事实上,在专业人士看来,在自己基本上没有实际学术贡献的论文上署名,绝对不是什么光彩荣耀之事。至少被认为是不讲究(珍惜)个人学术信誉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论文的署名必须征得本人的同意,这本应该是学术界内一项基本的潜规则。可眼下,许多人对此却十分地不以为然和“没所谓”。似乎有这样一种误区,在自己的论文上给别人“挂上名”是对他人的一种恩惠或者报答,将署名当作一种礼物来“馈赠”。对于那些自己没什么“东西”或者乐于在别人的成果上“搭车”、“揩油”者,这或许是一件(占便宜的)“好事”。而对于真正在乎自己学术声誉的人来说,则很可能造成一种危险的伤害。因为一旦出了“造假”、“剽窃”、“抄袭”、“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结果不可靠”等问题,你就是浑身是嘴、跳进黄河也说(洗)不清。再想摘得干干净净自然也是不可能的。尽管你可能“比窦娥还冤”,但为此付出的惨重代价终究是无法挽回的。
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署名权被他人“善意”地擅自滥用,时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 对自己的团队疏于教育和管理。受大环境的影响,有些学生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很可能会不计后果,铤而走险。导师(学术带头人)必须向学生阐明“游戏规则”、学术道德底线和利害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做到“警钟长鸣”!
十多年以前,有一次在实验室的复印间,看到一位学生正在复印自己的论文初稿和一封论文投稿的cover letter(那时还没有网上电子投稿,要靠信封邮寄纸质稿件)。偶然看到,那封cover letter上他导师的签名并非是其本人的真迹(由于我比较熟悉他导师的笔迹)。我便问那位学生,这是你导师的签名吗?学生的回答是,“导师出国了,一时不能回来,我代签了”。我当时很震惊,觉得这个学生真的是胆大包天。因为在美国,冒充别人签名,是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坐牢的。(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个人印章,签名被视为非常重要的个人诚信和法律依据)。事后才知道,他的导师回来发现后,十分生气,勒令其将稿件撤回。由此可见,什么样的学生都会有,什么样的事情也都有可能发生。严格“治军”并非一句空话,要有措施。不负责任,以所谓的“忙”为借口,只能是自欺欺人。
(二) 与合作者之间缺乏必要与明确的沟通,缺乏对彼此学术诚信的了解。研究者之间就双方(或多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开展合作研究,成果共享是学术界常见的基本活动。按照专业的方式,在合作论文的形成过程中,双(多)方要对论文进行反复的讨论、修改,直至定稿,并就论文署名(作者次序)达成一致的意见。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未征得他方同意的情况下,决定署名顺序和擅自投稿。这原本是一项应该恪守的基本“游戏规则”。
有位朋友向我抱怨,某单位的研究组向他索取样品,双方商定要进行合作研究。可过了一段时间后,对方在未与他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便已经擅自决定了包括他和他的一名学生在内的论文署名,将论文公开发表了。他在对此气愤之余,也为论文的质量和自己的学术声誉而忐忑不安。(诚信安在?道德安在?)
某单位的F教授,到欧洲E国短期访问工作,带了一些自己学生在国内完成的实验结果,与E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在与他人合作时,对于论文署名的问题有必要防范于未然,以防不测。
(三) 共享导师的学生。中国特色的“博导”体制,时常会对学生实行“二包”、 “三包”,乃至“N包”。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导致一名学生会可能有N个导师(老板)。这些导师不论是否有贡献都需要在论文上署名吗?这或许是一段有争议的“灰色地带”,不同的人持不同的态度。但至少学生们没有理由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导师本人都认可他们会必然地参与论文署名,更没有权利在他们不知情的前提下擅自将他们署名,陷一些有良知的导师于“不仁不义”。
不久前,一位德
如此看来,未经许可便胡乱在自己论文上将别人署名的现象好像真的是很司空见惯。这些人就如同那些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横穿(机动车行驶)马路的行人,对规则熟视无睹,不仅严重地干扰妨碍着正常的秩序,而且会害人害己。
这里温馨提示:如果你很在乎自己的学术声誉,Be careful!绝对不能允许自己的名字被他人滥用。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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