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友甫
这种“闲事”管定了
2013-12-25 15:08
阅读:4138
标签:培养, 研究生, 闲事, 办法

最近科学网上关于研究生导师除了学术指导,还应不应该管“闲事”的讨论很热,本人赞成《不管闲事的导师,不是好导师》,这种“闲事”不仅应该管,还真的管定了,其理由如下:

一、在很多导师中,研究生选报了本人,这是一种缘分,其实多数研究生报考前也进行过了解和认真比较,如专业方向前景、导师的研究水平、课题的多少以及导师为人和风格等等,所以,一定要珍惜,应好好善待他们。古人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按现代说法也应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二、要导师干什么?就是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让他们学会怎样“做人、做事、做学问”。因此,在幼儿园、小学谁当老师影响不太大(当然要合格的),越到高层次的硕士、博士导师的作用应该越大。如导师为人不佳,做事马虎,一心追逐名利,或自私自利,那一定带不出好弟子。

三、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现代社会要的多为综合性人才,那种只做学问的书呆子,除非像陈景润,不会有大的作为。如情商低,不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自以为是,目空一切,缺乏诚实守信,可能到处都会碰壁或受排挤,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这种人我们身边还是有的。

四、现状的需要。前十几年带研究生基本上是散养,那时学生都还主动积极,肯学善问。随着研究生的扩招,近几年感觉每况愈下。如果不管,可能很长时间看不到人,有的做家教、有的卖肯德鸡,有的半夜三更在网上,上午睡到10点多,实验、论文越来越糊,就业面试有些人对本专业一些基本知识一问三不知,这些不是危言耸听。本人认为不管就是误人子弟。你们那些名校、大牛们不要笑话,三流院校大体就这样。

五、工作的需要。现在有的导师给研究生每月发200300元的补助,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有的同学经济条件不好,本人想搞点横向课题,让他们参与,每月拿个1000~2000元也可以,如果做的能管用,3000、5000又如何?然而,任务布置下去,人也找不到,原因是没动手能力、怕吃苦。因此,痛下决心要管一管。

怎么管?这是一个问题。科学网上看了不少关于此方面的博文,也学到了一些经验。本人曾去日本京都大学访问,看到研究生天天和导师在一起,都在实验室,其乐融融。完全实行坐班制,进门、出门要翻牌子,这样的学术氛围,要不出成果也难。我想到实验室去和他们一起,也配好了桌椅。最后,还是放弃了。在本人这个工科学院还没有人这样,更重要的是研究生并不领情。

不久前专门起草了一个《研究生管理办法》,先说服本学科方向的其他几位导师一起参与,然后由系主任(因为本人刚下任了)来推动,组织研究生共同讨论通过。为了其合法性,我强调本人还是学科方向负责人,研究生是属于学科点的;也给研究生自愿选择,不愿意参加的可写出申请,在实验室也不安排位子。同时,向院分管院长汇报,得到他们支持,院长意见,我们先试行,然后,他们再推广。总算正式运行了,现在就是监督执行,保证实施。诸位不要笑话,俺们这里能这样就不错了,给研究生提出最低要求和行为规范。执行几个月来情况大有改善,从当初的不适应,到现在慢慢成为习惯。先让他们坐得住凳子,后面再增加内容。欢迎诚恳建议和善意拍砖,也让大家评评,这样做有必要吗?可行吗?

不求任何回报,不要任何功劳,只是当多少年后,回头看看这件事,导师和研究生们认为作对了,受益了,那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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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大学木结构建筑方向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树立良好的学风,明晰相关的职责和权利,经协商讨论,特制定本研究方向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提高道德文化素养,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互爱互助,修身养性,尽早规划职业生涯,既有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出色完成好学业,努力使自己成为木结构建筑方向真正有用的人才。

二、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每周五天工作制(赶课题和设计任务除外),每天至少在实验室工作6~8小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有事或生病实行请假(一天以内组长批准,一天以上导师批准,临时外出口头请假,做好登记)。

三、每两周不定期举办一次学习研究交流会,旨在汇报工作和交流学习体会。通过此项活动可相互学习和帮助,取长补短、达到共同提高。

四、过关考试:为了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博览群书,必须参加木结构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过关考试,只有通过者才能送审论文和答辩。

五、除了必须完成的学位论文外,经单独聘请的科研助理,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纵、横向课题研究和横向科技服务活动,根据所起作用和贡献大小及项目经费情况,酌情发给劳务费或科研补贴。

六、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申报专利和发表学术论文,以本校为申请或发表单位的,导师为参与人或通信作者的,除承担申请费和版面费外,由导师给予奖励。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奖励200~500元,发明专利奖励500~1000元;论文根据发表的期刊级别和影响因子,奖励200~1000元。

七、经导师选定作为教学助教的研究生,应完成好助教的相应职责(如拿钥匙、开机及投影仪、擦黑板、点名、答疑、试讲、改作业、协助监考等)。导师按15元/学时付给酬金。

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每学期听专业及相关的学术报告不少于五次,每次听完后写出书面小结交导师,以便考核。

九、研究生应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如协助指导本科生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创新课题等。导师提供差旅费和适当补助。

十、研究生在完成学习任务和撰写论文外,也应适当参加导师的其他工作,如协助举办会议、网站投稿及维护、报账、清扫整理实验室等。

十一、奖励和违规处罚。对表现好、模范执行有关规定的,导师可优先选派参加学术会议和展览会,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规和屡教不改者,可训诫、处罚和劝退处理。

以上十一条师生双方严格遵守,公布之日起实行。

 

                                                                                                              ****大学木结构建筑系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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