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专利权人都希望将专利转化出去,从中受益。但对于重要的发明,由于不知道该卖多少钱才合适,卖贵了可能把人吓跑无人问津,卖贱了又怕自己吃亏,故一次性转让专利权来获取收益并不是发明人或专利权人的首选,倒是许可他人实施,收取一次性技术入门费+许可费+逐年效益提成的方式,由于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有比较从容的时间来逐步验证专利的价值,比较稳妥,是现实中更常见的做法。
但是,与专利转让的一次性交易后大家一拍两散不同,专利许可却往往在现实中面临更多的问题和纠纷,因为这通常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利益博弈过程。
专利许可固然是专利权人利用专利获取收益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这条路却并不平坦,其中充满着技术、资金、诚信、法律等各方面的纠纷和问题,绝非纯做技术的发明人个人能够应付得了的,而是需要在技术、法律、市场营销、谈判、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专业人士共同协作下,才能做好的一件事情。本博主在此引用一则旧闻,印证以上观点,仅供专利权人参考。为避免版权纠纷,这里仅给出文章标题和链接以及出处,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自行查看。
利益争夺,诚信丧失,新型环保项目遭遇搁浅—— |
造纸黑液治理专利引发技术合同纠纷 |
原文见《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0年12月8日第11版。
关于此案的来龙去脉,详见
武汉市洪山新兴钢筋连接技术有限公司诉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武知初字第39号
专利权人或发明人应该能够从此案中获取不少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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