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权利要求1中包含过多数值参数,其中所述“过多”是指大于等于3个。
b 权利要求1中包含口语化色彩浓重的表述;
c 方法类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中步骤顺序含混不清,看完后仍不知所云;
d 方法类权利要求中包含了产品类技术特征,或反之;
e 装置类权利要求,未写明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
f 权利要求1中有至少一个非必要技术特征;这种情况对申请人利益损害最大;
g 权利要求中包含宣传性表述;
f 权利要求中术语前后不一致;
以后有时间时会逐一给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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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权利要求1中包含过多数值参数,其中所述“过多”是指大于等于3个。
b 权利要求1中包含口语化色彩浓重的表述;
c 方法类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中步骤顺序含混不清,看完后仍不知所云;
d 方法类权利要求中包含了产品类技术特征,或反之;
e 装置类权利要求,未写明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
f 权利要求1中有至少一个非必要技术特征;这种情况对申请人利益损害最大;
g 权利要求中包含宣传性表述;
f 权利要求中术语前后不一致;
以后有时间时会逐一给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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