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导演张艺谋因为超生被罚748万的社会抚养费,在民间引起一片哗然。对张艺谋被罚有人认为应该,谁叫他违反计划生育法来着,当然也有为他喊冤叫屈的,更有人直指张艺谋曾经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对计划生育法有无意见只字不提,只是私下悄悄地生了3个孩子。
计划生育法作为国家的一项法律,对不对,合适不合适,作为一个公民都得遵守,除非你能够将它修改了,或者废除了。张艺谋对法律有发言权的时候不说话,反而悄悄地违法,所以被罚,他其实不冤。
江西卫视有个节目叫《金飞说故事》,或者叫《传奇故事》的,也讲了一个超生的故事。说的是有一对夫妇,生了第一个孩子是地中海贫血,有人就建议说,假如第二个孩子是正常的话,就可以给这个孩子进行骨髓移植了。结果第二个孩子仍然是地中海贫血。为了缓解这两个孩子的病情,给他们输血。为了治好孩子的病,他们一次次怀孕,一次次产前检查,结果胎儿都是有病的,又一次次流产。直到医生说孩子的妈妈不能再流产了。到这个时候,这对夫妇已经倾家荡产,一名不文了。在这困难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外国人,给孩子提供了继续输血的赞助,使孩子们能够继续活下去。有一天,这个孩子的妈妈又意外怀孕了,因为不能再流产,他们就冒险把孩子生了下来,这次他们幸运了,孩子是健康的。据金飞讲,最小的孩子要大一些就可以给他的哥哥姐姐捐献骨髓了。
看了这个节目以后,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同情吗?当然,面对患病的孩子,我当然同情。但是,对他们的两个较小的孩子,我感到是更多的悲哀,因为他们的父母生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给他们的哥哥或者姐姐治病的!是药引子!而第二个孩子更悲哀,他仍然患有和他的哥哥或者姐姐相同的疾病!看了这个节目以后,我在想,凭啥张艺谋就要缴纳社会抚养金,而这对夫妇不缴纳呢?他们才更加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在这里,我又想到了一个另一个真实的故事。东北有一家的兄弟俩,哥哥智力严重障碍,但身体很健康,弟弟非常聪明,却不幸患上了尿毒症。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父母决定给弟弟换肾。供体当然是那个傻瓜哥哥了。在做完所有的检查后,医生们才发现哥哥根本不知道是否要给弟弟提供肾脏!面对这种情况,医生以不符合伦理为由,拒绝将哥哥的器官换到弟弟身上。我为医生们的正确决定较好,因为他们坚持了伦理学的基本理念
医学伦理需要注意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不伤害、个体自主、平等和行善。我一直在想,我们作为父母的,有权利让他们的被监护人,在自己不知道情况下捐献器官吗?而这对夫妇的第三个孩子,就像《逃离克隆岛》中的林肯们一样,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宿主提供健康的器官!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疑惑了。
所有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反对以生殖为目的的克隆人,但是都不反对以治疗为目的的克隆人或者器官的企图。这种以治疗为目的的生育或克隆符合伦理学原则吗?
附录:
江西卫视传奇故事20140109生下一个孩子可以救活两个孩子:http://www.letv.com/ptv/vplay/2234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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